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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家医院药剂科获“上海市临床药学重点专科”称号

2022-10-09 10:59 上海市卫健委

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等10家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区属)单位药剂科通过验收评审,被授予“上海市临床药学重点专科”称号。

日前,上海市卫健委发布通知:依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经上海市卫健委审定和公示,同意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等10家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区属)单位通过验收评审,决定授予其药剂科“上海市临床药学重点专科”称号。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公布2019年上海市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区属)单位验收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医疗机构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区属)实施管理工作要求(试行)的通知》(沪卫计药政〔2018〕11号)及《上海市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工作要求(试行)》的整体工作安排,我委于2022年8月组织专家对2019年上海市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区属)单位进行了验收评审。依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经我委审定和公示,同意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等10家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区属)单位(名单见附件)通过验收评审,决定授予其药剂科“上海市临床药学重点专科”称号。

希望上述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单位进一步加强专科建设与管理,不断提高临床药学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促进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我委将对各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实行开放式动态管理,确保上述专科始终在本市乃至全国保持行业领先水平。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上海市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单位(区属)名单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29日

附件:

2019年上海市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单位(区属)名单

1.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

2.上海市静安区闸北中心医院

3.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

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医院

5.上海市第八人民医院

6.上海市宝山区吴淞中心医院

7.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卢湾分院

8.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

9.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

10.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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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药剂科,临床药学,重点专科,专科建设,药师,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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