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立,将产生哪些影响?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的重要职能包括哪些?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潜在危机能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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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名单公布,旨在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发挥专家技术支持作用。这是首次从政府管理部门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组织机构,其主要包括“临床医学组、临床药学组、药事管理组、政策研究组”,主要的委员也是各家医疗机构在相关领域具有很高的代表性和权威性的人物。这样可以充分了解我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发展现状,提出政策建议,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实施;促进建立完善我国药学服务体系,加强药师队伍建设,规范并发展药学服务等。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将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列入医疗机构必须成立的常设组织之一。2002年,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目前,我国大多数医院均已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但是,大多数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并未有效地开展工作,有的是工作内容清楚,有的是开展起来没经验,由此埋下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潜在危机,如医疗机构药品治疗费用不断上涨,严重药物不良反应事件不断发生。因此,充分认识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作用,有效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尤为重要。
另一方面,因我国医疗技术水平的飞速发展以及国内外医疗技术交流的不断增加,目前我国医疗技术水平已经基本能够与国际水平相衔接,但这并不代表我国的医疗质量能追赶上国际水平,其中的瓶颈就是目前国内的医疗管理水平还有待提升。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方面不仅是临床实践的基础,还关系到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医院经济效益的高低,是现代化医院建设的重点环节。
原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颁布实施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第二条指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但根据前期的统计,一方面,大部分医院对药事管理的重视还有很大的欠缺,部分医院虽然设立委员会,但未履行例行会议管理决策的职责;另一方面,部分医院未制订与药事管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不仅无法为患者的用药安全提供相关保障,也不利于药事管理的持续改进。从药事管理的职责科室设置上来看,对于一些医疗技术相对较弱或者偏远地区的医院来说,仅有药剂科的设置,工作职责仅局限于对药物的采购、保藏、调剂等过程的运行维护,而没有成立药事部组织管理医院合理用药的引导、管理、分析、整改的职能,造成了药事管理工作落实的缺陷,因此药事管理水平的提升是目前最迫切的需求。
建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的最终目标是确保药物被合理使用(包括安全、有效、经济三方面)。用药安全指尽可能地预防药物不良反应,避免用药错误,去除药物治疗对健康不利的一面;有效指治疗方案达到可预知的恰当的治疗结果;经济指治愈所花费的药品费用和医疗护理费用的总额最小,即治疗方案具有最佳的成本-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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