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连发两份重磅文件,推动这一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中医药处方若用于专利申请,便会公开其药物成分以及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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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之间,国家连发两份重磅文件,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将迈入快车道!
中医药是世界上最为独特的医药学体系之一 ,在我国拥有数千年的历史,底蕴丰富,是我国医药学宝库中的瑰宝。
虽然我国是中医药的发源地,但众多中医药处方却被国外占有,成为阻碍我国中医药行业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两份文件加快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步伐”
9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下称《纲要》)。《纲要》要求,推动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现代知识产权制度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建立中医药专利特别审查和保护机制,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10月28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下称《规划》),强调针对中医药的传统知识和专利保护。
《规划》要求,要制定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完善中医药领域发明专利审查和保护机制。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第四党支部书记田元祥教授认为,前后一个月国家连续出台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文件,这是国家对整个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综合的动作、整体协调的动作。“《纲要》和《规划》,是协调一体的,相信后续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将会很好地开展起来,而且会逐步地上台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纲要》提到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综合保护,因为要进行综合保护,所以就要建立中医药专利特别审查和保护机制,这样才能够促进中医药的传承创新和发展。”田元祥举例说道,一些老中医不会把处方内容传承下去,只给出药,但具体药的内容组成、药量等不公开,这会对中医药的保护创新形成不利影响。同时,这也是中医药的重要特点之一。
田元祥表示,《规划》强调针对中医药传统知识和专利的保护,要求制定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对比9月发布的《纲要》就更细化、更进一步,条例是成系统的、综合的,就能实现《纲要》所要求的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从目前来看,《纲要》和《规划》还要确保落实落地,相信能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起到很好的作用。”
田元祥认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路,还有一段距离,还要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去探索、去创新。
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困难
我国中医药企业专利申请积极性不高,缺乏对专利的运营。全国人大代表、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赵超曾对媒体表示,调研陕西省多家中药企业,发现中药企业在专利布局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
比如,专利保护意识不强,中药企业的专利申请量普遍偏低;知识产权知识缺乏,陕西省大部分中药企业还未接受过系统的知识产权培训,这使得企业对知识产权布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此外,专利质量有待提高,调查数据显示,在中药企业提交的相关专利申请中,有一半以上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而发明专利申请数量较少。从专利申请技术内容来看,主要为复方制剂,其保护对象为中药配方。
而我国中医药企业专利申请不积极,就给了国外企业机会。
众多国外企业肆意提取我国中医药中的成分进行研究开发,并在全球进行专利申请,导致我国中医药技术不断被窃取与利用。据《世界专利数据库》统计,在世界中草药和植物药专利申请中,中药专利申请量占比达44.4%,但属于我国的中药专利申请仅占0.3%,日本已抢注了全球中成药7成以上的中药专利。到目前为止,日本已申请了《伤寒杂病论》《金匮要略方》中的210个古方专利。在韩国,朝鲜时代医学书籍《东医宝鉴》列入世界记忆遗产名录。
而据2014年第5期《中医药国际参考》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日本的汉方制剂共计900多种,但以我国古方中的小柴胡汤、柴朴汤等“七汤二散一丸”10个品种的产量最高,占全部汉方制剂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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