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开展大型医用设备集采,能否改变市场格局?
集采后大型医用设备降价幅度大小仅仅只是少花钱,不应该成为购买设备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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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采大刀“砍向”大型医用设备领域!
4月12日,福建省卫健委开展部分乙类大型医用设备(2021年第一批次)集中采购招标。
7月28日,深圳市财政局发布《2021年度市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八类医疗设备批量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审批前公示》,拟代22家市属医疗卫生机构,统一通过公开征集供应商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批量采购,采购项目包括MRI、CT等八类医疗设备。
8月9日,安徽省医保局办公室发布文章《我省开展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取得阶段性成效》。文章称,截至6月底,2020年度设备采购总金额达4.44亿元,与医院预算采购价相比,节约近1.8亿元,节资率28.8%。
多个省市陆续发布大型医疗设备集采相关文件,是否意味着大型医疗设备省际集采将开展?又将会给市场带来哪些影响?
打击商业贿赂,营造“亲”“清”关系
所谓大型医用设备,是指使用技术复杂、资金投入量大、运行成本高,对医疗费用影响大且纳入目录管理的大型医疗器械。
我国大型医疗设备又分为甲、乙两类:甲类为单台(套)价格在3000万元人民币(或400万美元)及以上的大型医疗器械,主要包括重离子放射治疗系统、质子放射治疗系统、正电子发射型磁共振成像系统、高端放射治疗设备等。
乙类为单台(套)价格在1000万~3000万元人民币的大型医疗器械为乙类大型设备,包括X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手术机器人、64排及以上CT、1.5T及以上MR、直线加速器、伽马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等。
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由国家卫健委负责配置管理并核发配置许可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由省级卫健行政部门负责配置管理并核发配置许可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原则上每5年编制一次,分年度实施。配置规划包括规划数量、年度实施计划、区域布局和配置标准等内容。
近年来,大型医用设备因其涉及资金巨大,利润空间巨大,所以已成为医疗腐败的重灾区。
作为医疗改革的“排头兵”,7月30日,安徽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不再是以往的“集中采购”而是“集中带量采购”。
8月6日,安徽省医保局办公室发布文章《我省开展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取得阶段性成效》。文章称,截至6月底,2020年度设备采购总金额达4.44亿元,与医院预算采购价相比,节约近1.8亿元,节资率28.8%。
具体来看,设备中标价格不断走低,1.5T磁共振第2包苏州朗润中标单价297万元,全国集采1.5T磁共振首次跌破300万元;3.0T磁共振第2包GE公司750w中标单价从2018年度的896万元下降至587万元,全国集采3.0T磁共振首次跌破600万元。
7月22日,福建省部分乙类大型医用设备(2021年第一批次)集中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出炉”,苏州朗润的1.5T及以上MRI中标价甚至达293万元,价格还比安徽去年集采低。
由此可见,通过集中采购改革,进一步营造了公平、透明的行业营商环境,铲除了腐败滋生的土壤,让医务人员从被围猎的风险中解脱出来,建立起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与设备企业的“亲”“清”关系。
市场规模巨大,格局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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