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襄阳一医生索要红包?医院最新回应!
医院在其官方微博回应称,所谓“红包”系患者家属交由该院眼科医生周某某保管的外请专家会诊费用,并非“索要红包”。
近日,一段疑似为襄阳市中心医院医生向患者家属索要红包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引起网友热议。
视频中,有人向医生递来红包说“给你吧,红包!”,女医生回复:“哦,你还没给,给我!”,并接过了对方递来的红包随即转身离去。
对此,襄阳市卫生健康委值班人员表示,近日接到情况反映后,襄阳市卫生健康委已介入此事,并责成襄阳市中心医院进行调查。
10月3日,襄阳市中心医院在官方微博发布回应称:10月1日,有网民在《抖音》平台发布视频,称我院一女医生向家属“索要红包”。经我院纪委调查确认,所谓“红包”系患者家属交由我院眼科医生周某某保管的外请专家会诊费用,并非“索要红包”。
近年来,医生收红包的事件屡见不鲜。7月中旬,山西省肿瘤医院的医生李治国向患者主动索要红包,并表示“关键是给人家领导,两个领导就一人两千块,你这五千块钱能干啥?啥也干不了。”
7月18日,山西省肿瘤医院发布通报称:李治国存在收受索要患者财物,并违规接受患者家属宴请等问题。给予李治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并停止执业六个月;对消化内镜微创外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国家多次发文明令禁止医生收受红包
为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国家近年来三令五申!
在即将于明年3月1日实施的《医师法》中,明确写到“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
而在此之前,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曾联合发布《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其中明确不准收受患者“红包”: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2014年5月1日,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又发布《关于开展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的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应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由经治医师向患者或患方代表提供《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并认真解答其疑问。医疗机构要将医患双方签署的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归档和保存等工作。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关于开展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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