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布:本市第二批调出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药品品种及规范药品名称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本市第二批调出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药品品种及规范药品名称的通知
各区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 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本市医保药品目录内非国家医保药品品种的三年消化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阿托品异丙嗪注射剂”等182个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品种从本市医保药品目录删除(详见附件1)。
二、对“清开灵注射剂”等48个药品名称、剂型等进行规范调整(详见附件2)。
三、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要及时更新医保信息系统,做好参保人员医药费用审核结算工作;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及时调整本机构常用药品目录,确保不因上述调整影响临床用药。
四、本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删除药品名单
2.规范调整药品名单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6日
附件1
删除药品名单
1.删除西药
2.删除中成药
附件2
规范调整药品名单
解读《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本市第二批调出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药品品种及规范药品名称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24号)
一、背景依据
根据《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 号)要求。
二、目标任务
三年消化本市医保药品目录内非国家医保药品品种。
三、主要内容
182个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品种从本市医保药品目录删除(详见附件1);48个药品名称、剂型等进行规范调整(详见附件2)。
四、涉及范围
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全体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五、执行标准
182个调出药品发生的费用期不再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48个名称、剂型等调整规范的药品按照调整后执行。
六、其他
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及时更新医保信息系统,做好参保人员医药费用审核结算工作;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及时调整本机构常用药品目录,并做好对患者的解释沟通工作,确保不因调出品种影响临床用药。
执行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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