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家卫健委通报14起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
伪造数据、不当署名、代写代投......14家医疗机构被公开通报,部分涉及知名三甲医院人员。
9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部分机构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2021年9月17日),公布14起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
现将部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所属医疗机构近期公开通报的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转载如下:
一、江苏省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刘艳为通讯作者、高刻及苏珍为共同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Anti-proliferation and anti-metastatic effects of sevoflurane on humanosteosarcoma U2OS and Saos-2 cells”,经查,系刘艳伪造数据、高刻及苏珍不当署名。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
1、取消刘艳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奖励资格5年,延缓聘任职称2年,对刘艳给予警告处分,并追回已发放的科研奖励;
2、取消高刻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奖励资格2年,延缓聘任职称1年;
3、取消苏珍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奖励资格2年,延缓聘任职称1年。
(通报链接:https://www.hasyy.cn/content/contentDetail?contentId=10446&menuId=32)
二、江苏省南通市中医院喻海忠为通讯作者、南通市肿瘤医院肖春红为第一作者,发表于Immunopharmacology and Immunotoxicology杂志的论文“MiR-340 affects gastric cancer cell proliferation, cycle, and apoptosis through regulating SOCS3/ JAK-STAT signaling pathway”,经查,系篡改数据的学术不端行为。
1、南通市中医院经研究决定给予喻海忠同志以下处理:通报批评,撤回发表的上述论文,取消申报财政资助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资格8年(涉及其他论文造假,合并处罚),追回论文一次性奖金,整改和加强学术团队管理、取消学术委员会委员资格;
2、南通市肿瘤医院经研究决定给予肖春红同志以下处理:通报批评,撤回发表的上述论文,暂停财政资助科技计划项目8年(涉及其他论文造假,合并处罚),追回论文一次性奖金。(通报链接:http://www.ntzyy.com/news/1125.html)
三、江苏省泰州市人民医院易彤波作为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发表于Nanomedicine and Biotechnology(2019,47:3765-3773)杂志的论文“Activation of lncRNA lnc SLC4A1- 1induced by H3K27 acetylation promotes the development of breast cancer viaactivating CXCL8 and NF kB pathway”,经查,存在第三方代写代投、买卖数据、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泰州市人民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员易彤波作出处理:
予以诫勉谈话,令其联系杂志社将涉事文章撤稿,将报销的版面费以及获得的论文奖励予以追回,5年内不得申请岗位、职称晋升,5年内不得参加科研立项、成果报奖。
(通报链接:http://www.jstzhospital.com/contents/13/2919.html)
四、浙江省慈溪市人民医院陈坚样为通讯作者、徐乔龙为第一作者,成立、陆文杰、王沛年为其他作者发表的论文“miR-376a inhibits the proliferation and invasion of osteosarcoma by targeting FBX011”(中文名《miR-376a通过标记FBX011抑制骨肉瘤的增殖和侵袭》),经查,论文实验数据由第三方提供,存在数据造假。
慈溪市人民医院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以下处理:
1、取消徐乔龙职称职务、专业技术岗位评聘晋升资格5年,取消其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及科技报奖资格5年,终身取消其担任论文、课题、基金、报奖等评审专家资格,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警示谈话,集团内通报批评,收回论文奖励费,扣发1个月奖金;
2、取消陈坚样职称职务、专业技术岗位评聘晋升资格5年,取消其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及科技报奖资格5年,终身取消其担任论文、课题、基金、报奖等评审专家资格,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警示谈话、集团内通报批评,收回报销的论文版面费;
3、其他作者成立、陆文杰、王沛年:取消担任论文、课题、基金、报奖等评审专家资格5年,取消其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及科技报奖资格1年,警示谈话,集团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通报链接:https://www.zjcxph.com/index.php/home/article?nid=7&nid2=23&id=465)
五、浙江省人民医院原职工陈杰为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The circular RNA HIPK3 reduces hydrogen peroxide‐induced injury of PC‐12 cells by upregulation of miR‐455”,经查,该论文系陈杰同志通过他人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代写代投,且投稿前未告知其他作者,涉及买卖论文、不当署名的学术不端行为。
浙江省人民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员陈杰做出如下处理:
降低一个岗位等级处分(专业技术岗八级降为专业技术岗九级);全院通报批评;5年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5年内取消其申报各类科研计划项目、奖励、人才项目资格。(陈杰目前已离职,不在浙江省人民医院工作。)
(通报链接:http://www.hospitalstar.com/newsdetail?fnav=6¬iceId=20702&title=%E7%A7%91%E7%A0%94%E5%8A%A8%E6%80%81)
六、山东省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孟靓靓为通讯作者、郭瑞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Circular RNA ANKRD36 attends to lipopolysaccharide‐aroused MRC‐5 cellinjury via regulating microRNA‐31‐3p”,经查,系存在篡改数据、编造研究过程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如下处理:
1、对通讯作者孟靓靓: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缓晋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责成尽快联系杂志社撤稿;
2、对第一作者郭瑞: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缓晋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通报链接:http://www.jnrmyy.com/keyan/kxyj/gonggao/2021/0907/6083.html)
七、山东省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苏海英为通讯作者、储萍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HULC functions as an oncogene in ovarian carcinoma cells by negatively modulating miR-125a-3p”,经查,系存在篡改数据、编造研究过程、不当署名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如下处理:
1、对通讯作者苏海英: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缓聘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责成尽快联系杂志社撤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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