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认证 退出

您的申请提交成功

确定 取消

公开征求意见!河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

2021-09-08 21:23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药配方颗粒不得在医疗机构以外销售。医疗机构不得采购未经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联合印发的《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 年第 22 号)部署,我局牵头起草了《河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 9 月 24 日前,将意见建议发至邮箱 zhy20050131@sina.com。

附件:《河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7日

(信息公开类型:依申请公开)

抄送:机关有关各处、直属各单位。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中药,河北省,配方颗粒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相关推荐

赞+1

您的申请提交成功

您的申请提交成功

确定 取消
海报

已收到您的咨询诉求 我们会尽快联系您

添加微信客服 快速领取解决方案 您还可以去留言您想解决的问题
去留言
立即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