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谈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社会药店该如何抓住政策红利
“双通道”是一项多赢政策:既能为入选药店带来销量增长和一定的收益,也能为医院药品储备、供应甚至门诊开方,减轻不小的压力。
本文为健康界看健日报原创文章,更多深度好文请点击:看健日报
近日,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将零售药店纳入医保谈判药品供应保障范围。
其目的是破解部分谈判药品“进院难”的问题。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施行后,部分目录产品(谈判药品)形成“先进医保,再进医院”的局面,继而出现“进院难”的阶段性问题,为努力提升谈判药品的可及性,国家层面出台“双通道”新政,“主要是为发挥定点零售药店分布广泛、市场灵活度高的特点,其与医疗机构形成互补,增加了参保患者的用药选择,解决患者买不到医保目录内药品的问题。”
事实上,早在2017年国家人社部发布《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这36种药品即为需要特殊管理的医保支付药品,简称“特保药”。当时,有部分省份精选少量药店负责“特保药”的供应,这些省份的“特保药”仅走定点药店通道,不走定点医院通道;没有指定药店的省份,“特保药”仅走定点医院通道,不走定点药店通道,这就是所谓的“单通道”购药方式。这种情况下,对于一些医院而言,由于要控制药品费用或者一些对医院考核指标,很多医院不配备价格昂贵的国家谈判药品,反而使得一些住院患者需专门到外面定点药店购买药品,而且这些外面药店购买的药品在院内使用时还需要签署一系列知情同意书,再加上院内院外医保报销结算的不同步,往往患者需要在这些操作流程上来回往返多次,繁琐的流程使一些患者怨声载道。
“双通道”新政在本质上引导患者流向零售药店。谈判品种在院内外具有相同的支付政策和价格,患者可以选择分布更广泛、市场化程度更高、服务更灵活的零售药店,在提升药品可及性的同时自然便利了民众。有了这个政策,社会民众可以在药店享受到用极少费用(医保报销)买到所需药品的巨大福利待遇;符合“双通道”条件的药店,有望随着“双通道”建设与更多医保药品的外溢,获得巨大的顾客需求增量。不得不说“双通道”是一项多赢政策:既能为入选药店带来销量增长和一定的收益,也能为医院药品储备、供应甚至门诊开方,减轻不小的压力;最重要的是方便群众买药,提高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药品的可及性。在纾解上述难题、提高病患满意度情况下,“双通道”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一项民心工程。
尤其是对药店来说,双通道管理的药品种类不断增加,更多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医院和药店,尤其是一些偏远地区的患者,到药店买药更容易,可以说是省时省力,药店也会由于患者人数增多而获得更多的盈利,然而同时这也对药店有了更高的要求。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人点赞
人收藏
打赏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您已认证成功,可享专属会员优惠,买1年送3个月!
开通会员,资料、课程、直播、报告等海量内容免费看!
打赏作者
认可我就打赏我~
1元 5元 10元 20元 50元 其它打赏作者
认可我就打赏我~
扫描二维码
立即打赏给Ta吧!
温馨提示:仅支持微信支付!
已收到您的咨询诉求 我们会尽快联系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