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医保局:慢性病拿药放宽至3个月,线上看病可划卡结算
8月15日上午,扬州市举行第十七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扬州新增确诊18例,均为隔离人员,累计确诊546例
扬州市卫健委副主任王劲松通报,2021年8月14日0-24时,全市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8例(其中轻型3例,普通型15例);从来源看,集中隔离点17人,居家隔离1人。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546例,出院4例。新增确诊病例相关情况及轨迹将通过“健康扬州”“扬州发布”“扬帆”等微信公众号和APP公布。
通过对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对已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接,均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隔离管控。
扬州通报:重型26例,危重型16例
扬州市卫健委副主任王劲松通报,截至8月14日24时,共有251例确诊病例在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治疗,其中轻型59例,普通型172例,重型16例,危重型4例。
291例确诊病例在南京市第二医院汤山院区(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治疗,轻型42例、普通型227例、重型10例、危重型12例。
目前所有患者都在全力治疗中。
截至8月15日上午,扬州共有高风险地区10个中风险地区27个
扬州市卫健委副主任王劲松通报了最新风险等级划定情况。
8月14日起,全市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进行了调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由中风险地区调整为高风险地区。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高风险地区10个,中风险地区27个。
扬州8月14日新增阳性全部来自隔离人员,重点地区继续进行核酸筛查
扬州市卫健委副主任王劲松通报了当地核酸检测情况。
8月14日,全市对主城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进行了核酸筛查,共采样、检测119.86万人。截至8月14日24时,当日检出的阳性全部来自隔离人员,社区筛查未发现。
8月15日,全市继续对邗江区、广陵区、经济开发区和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开展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核酸筛查。请相关区域内的居民朋友按照所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的通知指引,分时段有序到达指定地点开展核酸采样。检测时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者请携带户口簿),并主动出示“苏康码”,接受体温检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工作,自觉维护检测秩序。
目前,扬州每日报告的确诊人数已从50多例下降至20例以下,确诊病例的发现渠道主要集中在管控人群。但是疫情发展还存在不确定性,不能放松防疫措施,需要坚决贯彻找全密接人员的要求,做到应隔尽隔,社区内严格执行管控措施,并加强服务与保障,支持居民日常生活需要;此外,要持续加强集中隔离点风险管控,防止出现感染风险。
扬州通报:已向3636户困难对象发放生活物资
扬州市民政局副局长徐德林介绍,自疫情以来,已累计向主城区封控管理范围内的困难对象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
据介绍,在低保、特困、困境儿童等兜底保障对象救助政策落实上,扬州在确保足额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的基础上,结合主城区疫情防控形势以及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工作需要,优化了主动发现机制。
依托主城区各地民政部门和街道、社区,每日通过走访、电话、微信等形式,对特殊困难群体进行动态排查,及时了解困难群体身体健康状况和亟需解决的困难问题,并针对性实施救助。同时,依托主城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组织,重点关注80岁以上高龄独居老人,以及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和困难纾解情况,共同织密兜牢特殊群体社会保障网。邗江、广陵两地民政部门构建了区级民政应急救助服务专班,生态科技新城整合慈善力量链接救助资源。
自疫情以来,各地民政部门已经完成特殊困难群体三轮次的全面排查,重病、重残等特殊对象,落实专人对接、每日一访。累计向主城区封控管理范围内的困难对象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按每户300元的标准筹集米油肉蔬等生活物资,已陆续发放3636户,其余的物资正在紧急筹集中,近日全部发放到位。
在滞留扬州外地人员的服务保障工作方面,自8月2日扬州市启动服务保障工作机制以来,累计接到服务诉求6805个,市、区两级累计提供食宿安置330人、食品保障1487人、政策解答4988个。乡镇街道实施应急临时救助6244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92万元,发放防疫用品和生活物资31106件,折计18.1万元。
扬州还建立了专人联络、隔日回访和实时济助三项关爱机制,保持与入住人员信息互通,及时关注身体健康状况,推动救助对象纳入属地街道、社区联防联控机制,定期开展回访关爱工作。目前,已完成入住人员电话回访全覆盖,并为滞扬外地人员送上爱心礼包285份。
@扬州市民,线上看病也可划卡结算
扬州市医保局副局长李晓钟介绍,扬州将全面落实门诊慢性病“长处方”政策,取药量放宽至三个月。同时,参保人员线上产生的医疗费用,可通过线上支付渠道予以划卡结算。
据介绍,扬州市医保局联合市财政部门,对市区定点救治新冠肺炎患者和开设发热门诊科室的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实施预付,首批预付1亿元。对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实行单列结算,并将卫生健康部门确定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的药品、诊疗服务项目等,参照甲类目录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通过上述举措,确保新冠肺炎患者和收治医院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治疗。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慢性病患者,将全面落实门诊慢性病“长处方”政策,支持定点医疗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适当增加门诊慢性病开药量,减少参保人员到院就诊、配药次数,取药量放宽至三个月,切实满足门诊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
对门诊特殊病(以下简称“门特”)参保人员因定点医药机构停诊或封闭封控管理无法及时治疗的,扬州出台政策,允许“门特”病人在非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治疗本病的医疗费用,参照“门特”政策予以报销,一类“门特”定点医疗机构在实施封控管理期间,其一类“门特”参保人员纳入住院管理,享受住院报销待遇。对医保特药参保人员无法至市医保特药定点医药机构购买医保特药的,将由市医保特药定点零售药店实施配送,参保人员先行垫付,疫情防控结束后,由市医保特药定点零售药店对费用予以补结算,或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予以手工零星报销。
鼓励并支持已开通运行“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定点医药机构,为患有常见病、慢性病的复诊参保人员提供规范、高效的线上医疗服务。“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与线下医疗服务执行相同的目录、医保支付类别和支付标准。参保人员线上产生的医疗费用,可通过线上支付渠道予以划卡结算。此外,扬州将全面实施异地就医线上备案,参保人员足不出户便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江苏医保云”APP以及市社保中心网站等渠道进行备案。
李晓钟表示,广大市民在疫情防控期间有任何医保方面的问题或困难,都可以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各地医保中心(分中心)电话,将会第一时间得到帮助。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