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提升中医诊疗规范化水平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意见指出,要加强对中西医临床诊疗的医疗质量管理与评价,将中医诊疗质量保障情况纳入医院评审标准,充分运用医疗质量管理工具和信息化手段开展日常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强对中西医临床诊疗的医疗质量管理与评价,将中医诊疗质量保障情况纳入医院评审标准,充分运用医疗质量管理工具和信息化手段开展日常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
(一)提升中医诊疗规范化水平。
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应当遵循中医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行业标准和临床路径等有关要求,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规范中医医疗行为。
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要求,开展与其技术能力相适应的医疗技术。
严格落实《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病历管理规定,执行《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中医临床诊疗术语》(修订版),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和中医药用语。
(二)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和评价。
综合医院要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建立覆盖中西医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与控制体系,实施中西医结合的诊疗指南、技术规范和临床路径,加强对中西医临床诊疗的医疗质量管理与评价,将中医诊疗质量保障情况纳入医院评审标准,充分运用医疗质量管理工具和信息化手段开展日常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
(三)规范中药合理使用。
综合医院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等文件规定建立中药处方点评制度,加强中药处方质量管理,促进中药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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