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医保谈判来了!2021年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还提到,独家药品认定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
6月9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和《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的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于2021年6月16日(星期三)17:00前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反馈。这意味着2021年新一轮医保目录调整工作的开始,也意味着第六轮医保谈判即将到来。
根据征求意见稿显示,此次医保目录调整依然是有进有出。本次可调入目录内的药品包括:
1.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
2.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
3.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
4.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药品。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到,独家药品认定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
具体申报时间来看,2021年国家药品目录调整分为准备、申报、专家评审、谈判、公布结果5个阶段,6月至7月为准备阶段,7月至8月为申报阶段,8月至9月为专家评审阶段,9月至10月是谈判阶段,10月至11月是公布结果阶段。此前曾经在网络上走红的“灵魂砍价”就发生在其中的谈判阶段。
征求意见通知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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