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国家卫生健康委拟认定这20所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执业资格
2021-05-26 22:11
国家卫生健康委
根据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执业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对2021年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执业资格认定审批结果进行公示如下:
拟认定人体器官移植执业资格医院及移植项目情况
公示期间,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居民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一、公示时间
2021年5月26日至6月2日。
二、联系方式
(一)电子邮箱:yzygjzlc@nhc.gov.cn。
(二)信函: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邮编:100044。请在信封上注明“2021年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执业资格认定结果公示”字样。
(三)传真:010-68792067。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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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执业资格,医疗机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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