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种新型抗肿瘤药入围医保谈判目录,是“围城”还是“契机”?
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已成为高值创新药品准入医保的重要途径,未来合理使用抗癌药物的关键在于什么?
2021年3月1日,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正式执行。本次共对162种药品进行了谈判,谈判成功119种,成功率 73.46%,平均降价50.64%。目录调整的重要特点就是谈判降价调入的药品数量最多、惠及的治疗领域最广泛,患者受益面非常广且获得感也会更加强烈。
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是近年医保药品目录准入的重大创新与重要政策举措,旨在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保障大病慢病重病患者的用药需求,充分体现了国家医保准入决策理念从“粗放型”到“精细化”的转变。
在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中,抗肿瘤药物占了非常大的比重。将这些抗肿瘤新药纳入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对部分肿瘤患者来说无疑增加了生存的希望。
新型抗肿瘤药物使用现状如何?
随着医改进程的不断推进,药品方面尤其是一些抗肿瘤新特药国谈工作逐渐趋于常态化,谈判制度逐渐完善。肿瘤早期筛查、诊断、预防、治疗及康复体系也在不断完善,但形势依然严峻。基于我国巨大的人口基数与日益严重的老龄化问题,肿瘤防治已成为我国慢性病防治工作的重点之一。
由于药品是提高肿瘤防治成效的重要保障与有效途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应运而生,旨在提高社会公众对新医改的获得感与满意度。药品价格的大幅度降低对患者来说无疑减轻了经济负担。但是否会引发抗肿瘤药物的普遍使用、过度使用,造成不合理使用频发甚至滥用?这显然会违背国家谈判药品的初衷,所以,如何把握用药循证学依据就显得迫切而重要。
事实上,目前在抗肿瘤药物的具体使用过程中,更多在强调针对肿瘤进行多种手段综合治疗 ,根据肿瘤类型和不同的分型、分期选择不同的治疗手段和治疗方案。
临床上常有一些医生、患者迷信新药 、贵药和进口药,甚至有患者辗转在不同的医疗单位和医生之间重复看病。同时也有部分医生不管患者实际需要,在缺乏对一些抗肿瘤新特药充分了解的基础上,为患者推荐一些近几年才上市的新药、特药,或者盲目使用自己掌握的治疗手段,导致医生、患者各自为政,治疗过程显得复杂、混乱。还有些医师制定化疗方案时仅凭个人习惯,不依照治疗的规范和标准,存在诸如随意延长疗程间隔、修改药物品种、剂量等现象,都可能导致疗效降低。
另外,一些过度治疗、治疗不足的现状也很常见。由于患者 、家属以及部分医生不恰当地追求疗效、不合理地增大药物剂量和延长治疗时间,甚至进行一些不必要的治疗,都会导致过度治疗。
药物治疗的方案 、剂量 、疗程都是通过循证医学作出系统的评估。许多临床研究表明,简单地增加药物品种、剂量、疗程或多种治疗手段联合使用,并不一定能提高疗效,反而可能增加患者痛苦 ,甚至缩短患者生存期、浪费医疗资源,增加患者和社会负担。
保障新型抗肿瘤药物合理使用的关键在于什么?
基于上述谈及的现状,国家也出台了一些相关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已陆续颁布肿瘤相关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并要求将国家谈判药品的抗癌新药进行分级管理,提出各级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癌药物临床管理体系,以及发布《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
这一系列动作都旨在规范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提高肿瘤合理用药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肿瘤患者健康权益,特制定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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