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院走到十字路口,2021年如何前行?
公立医院大量进入互联网让民营互联网医疗机构陷了入被动。
2020年12月8日, 京东健康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上市首日市值即突破3300亿港元,超越了老对手阿里健康成为国内互联网医疗平台第一股。
京东健康能够成为当下市值最高的互联网医疗企业,相当一部分原因要归功于其在全国多地建设的互联网医院。截至2020年12月底,各种合作形式的京东互联网医院已近十家。
京东健康的成功,让不少企业也盯上了这个赛道。截至2021年1月,全国已有近900家互联网医院,而2019年的同期数据为269家。分析预计,2021年互联网医院还将迎来持续增长。
互联网医院发展模式之争
在疫情的催化作用下,互联网医院建设的热潮也吸引了公立医院的目光,而公立医院大量进入互联网让民营互联网医疗机构陷了入被动,从而让互联网医院发展模式的讨论也浮上台面。
对于目前互联网医院的发展,根据主导者的不同,一共有两种发展模式:
第一种是以医院为主导。以医院本身为主体,利用互联网技术拓展服务的时间和空间,把互联网医院作为医疗机构的第二名称。医院自有医生,自设网络科室,医生排班线上坐诊。这种模式是线下医院的延伸,为医院分担流量压力,便利病人就医体验;
另一种是以企业为主导,互联网公司和企业申办的互联网在线问诊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远程医疗信息咨询服务。利用自有医生和外部医生,以盈利为导向,解决患者需求。
健康界梳理发现,在2017年以前,由互联网企业主导的互联网医院在宁夏、山东、广东等地区发展势头迅猛,占据主流。但2018年国家卫健委出台《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之后,情况发生根本性转变,实体医院越来越多地建设互联网医院,占比已远超企业主导的互联网医院。
对于两种模式孰优孰劣,业内专家普遍认为,两者各有优缺点,疫情后的互联网医疗发展应妥善处理两者关系,互相融合发展。
中国研究型学会互联网医院分会会长文俭认为,无论采用哪种模式,互联网医院的运营本质就是医疗服务管理。在第一种模式中,由于主体是公立医院,其运营属性为非营利,目的是拓展诊疗模式,实现对患者的连续性、全周期健康管理,互联网医院的物理位置基本与实体医院执业地点一致。
文俭还预测,未来互联网医院医疗体系将会形成以公立互联网医院为主体,民营互联网医院作为补充的局面;互联网医院建设将推动医改向更深层次发展,服务范围将进一步覆盖社区和家庭,真正实现分级诊疗和资源下沉。
好大夫在线创始人兼CEO王航则表示,互联网医院应是公立医院吸引患者的有效工具,“不仅第三方平台可以把病人精准导向医生,公立医院也可以通过平台扩大吸引患者的渠道。”
互联网医院如何监管?
尽管互联网医院有两种不同的形式,但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也曾经强调,这两类互联网医院的标准和监管都是一样的。
根据2018年9月国家卫健委颁布的《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附录中的《互联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中,互联网医院的诊疗科目、科室设置必须与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保持一致,另外在人员配备、房屋和设备设施、规章制度上,上述标准中亦有具体规定。
在对互联网医院的监管上,上述规定也明确: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互联网医院登记机关,通过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对互联网医院共同实施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医院的人员、处方、诊疗行为、患者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等内容,并将互联网医院纳入当地医疗质量控制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是互联网医院准入审批的“必需项”。对此,焦雅辉表示,建立监管平台是审批互联网医院的一个重要前提,如果省里没有建立该平台,便不能审批互联网医院。
上海交通大学医疗服务指数研究所所长曹健认为,互联网上所有的数据都是留痕的、可追溯的,通过建立严格的服务监管平台,可以实现对这些数据加以追溯,从而达成对线上诊疗行为甚至处方流转的监管目的。不过,目前这些省级监管平台仍然处于建设过程中。
此外,实体医疗机构时有医疗纠纷发生,在互联网医院中亦不例外。而公众普遍关注的是,一旦互联网上的诊疗行为发生损害、纠纷,该找谁投诉?
对此,曹健认为,按照新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互联网医院,独立作为法律责任主体;实体医疗机构以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时,实体医疗机构为法律责任主体。互联网医院合作各方按照合作协议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首诊放开的创新机遇
互联网医疗何时对首诊患者开通,也是社会广泛关注点之一。
2018年9月,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曾下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明确“不得对首诊患者提供互联网诊疗”,这也成为互联网医疗行业一直以来的行业红线。
2020年4月,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为载体,在卫生健康领域探索推进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和预约分诊制。
时隔不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通知》,通知强调开展互联网医疗,各地要坚守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底线,在开展任何试验探索时,不得突破现有法律法规和《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的有关规定。这意味着:“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规定在接下来的探索中仍然是红线。
业内人士认为,现阶段互联网医疗尚未成熟,放开首诊具有一定风险。同时,在实际问诊过程中,即便互联网医疗想要进行首诊也会受到限制。一旦实行首诊制,为保障用户的健康和权益,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执行细则也要尽快出台。
不过,在左手医生创始人兼CEO张超看来,互联网医疗首诊在某些层面是可以放开的,“放开并不是一揽子放开,而是针对于某些病种是可以放开的,包括心理咨询、皮肤病和基础性的感染等。”
对于未来互联网放开首诊如何避免误诊现象的出现,张超给出了自己的思路:“未来互联网医疗进行首诊可以有多位医生进行接诊,由医生之间统一给出诊疗意见,就能极大程度地避免误诊。”
事实上,就互联网医院而言,互联网只是一种信息手段。作为把持流量与效率优势的新兴技术,互联网医疗如何能够将线下医疗与线上渠道进行完美相合,还需要相关企业进行不断的创新与试验。
基于此,健康界发起“2021寻找大健康产业创新榜样”系列活动,其中的主题之一便是互联网医疗,目前正在面向国内外互联网医疗平台和相关医院征集相关创新案例,我们将进行专题式追踪报道,欢迎提供线索 yanrongwei@hmk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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