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投入机制改革“三部曲”:补偿总量、投入来源与运行思考
补偿总量增长方面,建议将医防协同任务所需的一定配套资金纳入考虑。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规定,医疗卫生事业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为人民健康服务。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发挥主导作用;同时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坚持公益性质,所有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
对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有着更为严格的规定,须明确遵守“双禁止”规定:第一,不得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第二,不得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自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暴发流行以来,以公立医院为集中代表的国内医疗行业营收情况惨淡。一方面,在疫情最严重阶段,全国医疗行业驰援救灾,凸显了公益性、奉献精神;另一方面,受深化医改、疫情防控等叠加影响,医院在长期发展、短期周转方面显露危机。
因此,探讨“公立医院投入机制改革”正合时宜。本文,我们从“确定合理的补偿总量”、“分析投入的来源问题”、“改变公立医院运行机制”三个角度做些分析。
一、确定补偿总量,兼顾多渠道和发展任务
财政投入方面,建议发挥基础设施的存量改革,应保尽保、应用尽用,强化成本效益评价考核,使财政投入合理增长。
一是增效利用存量设施,发挥精细化管理作用;二是探索重大设备区域共用,与紧密型医共体要求契合;三是坚持切实需要原则,在利用度上做考核;四是符合战略方向,做实做细批准、绩效;五是向医防协同适当倾斜,满足紧迫、重要。
在医保基金支付和患者个人自付方面,建议采取渐进式改革,为支付改革、医价调整、人员编制及薪酬改革营造适宜环境。
一是认清医保支付改革对医院营收会有影响,把握合适的力度节奏,合理发挥“结余留用”对医院改革的引导作用;二是认清医保基金在单纯进行医保支付改革的影响下,支出基本保持相对静态,但更加管用、高效;三是认清伴随医疗服务质量、数量的总体增加,医院营收及医生薪酬也要增加。
补偿总量增长方面,建议将医防协同任务所需的一定配套资金纳入考虑。疫情期间,财政要担负起院感防控投入责任。
近日,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印发《关于保障群众基本就医需求并做好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强调医疗机构在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的同时,必须做好感染防控工作,不得因为感染防控采取一关了之、一封了之、一停了之等“一刀切”手段,影响群众获得基本医疗服务。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做好感染防控,是医疗机构日常诊疗的两个方面,二者并不矛盾,应共同做好、协同推进。
在推进医防协同的过程中,同时发挥好存量资源、增量资源的作用。从筹资、参与、待遇、考核等全链条谋划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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