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患者认定存在“过度检查”,专项治理活动开启,医疗机构如何应对?
对于专项治理行动,医疗机构该如何应对?“过度检查”又有哪些好的解决方案?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其中强调,要进一步建立合理就医秩序,规范医疗服务,相关部门将开展为期一年的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长期以来,“大检查”、“大处方”为医疗机构固有顽疾。造成医疗资源浪费同时,医患矛盾也在不断加剧。在《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等法规及管理办法中,也都明确要求医疗机构遵循诊疗规范,减少“过度检查”。
对于专项治理行动,医疗机构该如何应对?“过度检查”又有哪些好的解决方案?
监管难点:缺乏定量考核指标
作为我国医疗服务行为不规范的“病根”之一,不合理检查一直广为患者所诟病。
大渝网此前曾进行患者调研,其中高达91%的网友认为自己或家人在看病时,遭遇“过度检查”。对此,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首席科学家钱步月表示,“过度检查”在医疗机构中普遍存在。主要受医院营收方式等因素影响。对于营收压力较大的二级医院,“过度检查”存在可能性更大。
除了医院内部因素,在外部监管上,无论对于医疗机构,抑或有关部门,对于滥用检查的裁定都较为困难,由此也造成“过度检查”泛滥且难以规范。
钱步月表示,过度检查的主要判定准则是,对病人的诊疗总体是趋好还是伤害。需要结合医生的目的、治疗预防作用、患者实际情况等因素来判断。在过往,对于滥用检查的判定中,医院需要通过专家组或者委员会的形式,或者同行评比的形式来判定检查是否被滥用。其流程较长,且具有滞后性。
现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大部分指标都由主观定性向客观定量转变。关于合理用药,有抗菌药物使用强度、门诊患者基本药物处方占比和住院患者基本药物使用率。
对于检查合理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指标作为考核方式。要求三级医院检查阳性率应该达到70%以上,以促进大型医用设备科学配置和合理使用。但是,有关人士表示,这对于合理检查促进本质上是本末倒置的。以肿瘤为例,骨密度作为初步筛查结果,本质上属于排除法。初步诊断需要通过CT进行。通过丰富的检查手段,使医疗更加规范、科学。由此,70%的阳性率对于医疗机构而言很难达成。
除了合理性有待争议的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阳性率指标之外,医疗机构对“过度检查”在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抑或是相关检查合理性中,多采取定性指标,对影像设备的监测、使用效益、使用方式等作出规定。但却缺乏定量指标,难以作为量化标准指导医疗机构实践,也造成了监管难题。
以信息化作为主要工具
针对上述问题,在本次出台的意见中,也提出了新的解决对策。《指导意见》特别强调,要以信息化为主要工具对医疗行为进行监管。“文件为不合理医疗行为检查与根治设定了基本途径,通过医疗流程标准化、医疗付费标准化、医疗数据标准化、医疗结果互认等措施来实现。”
结合医院实践,钱步月认为,医院可以通过定制违规规则的形式,对不合理医疗检查进行自动发现、自动提醒、自动干预。比如根据检查频次,或者患者自身情况,比如病例相关信息不足以支撑检查等,以规则形式给医生提示,如果涉及敏感行为,医生确认之后,还需要经过科主任审核。以系统限制医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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