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网络销售药品该从哪些方面再进一步规范?
药品的网销售作为互联网诊疗服务中的重要一环,管理办法一旦落地实施关于药品网络销售政策链条也有望形成闭环管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网上药品销售行为。
为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近日,国家药监局根据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作了修改。主要的目的是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方调剂审核,允许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药品的网销售作为互联网诊疗服务中的重要一环,管理办法一旦落地实施关于药品网络销售政策链条也有望形成闭环管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网上药品销售行为。
在具体方面要求药品网络销售者展示的药品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合法有效,注明药品批准文号。具备网络销售处方药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可以向公众展示处方药信息。其他药品零售企业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处方药销售信息。具备网络销售处方药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向公众展示处方药信息时,应当突出显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执业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等风险警示信息。在药品网络销售过程中,第三方平台扮演着重要角色。另外,“新版管理办法”要求,第三方平台应当建立并实施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的制度;建立药品质量管理机构,承担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建立交易记录保存、投诉管理和争议解决、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收集等制度;建立并实施配送质量管理制度。
长久以来,国家一直高度关注药品网络销售,并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管理办法,希望对药品网络流通环节做好监管,从2017年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到2018年4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宣讲会议,国家卫生健康委介绍了《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意见明确了“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一些常见病、慢性病可线上复诊并开具处方,线上问诊的行为规范、收费、医保支付等政策将配套支持。2019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为药品网络销售设定了制度空间。
需要指出的是,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由于互联网具备隐匿性、跨区域等特点,给处方药监管带来挑战。正是由于监管的困难,以及技术手段、案例经验的缺乏,药品监管部门对于网售处方药都持否定态度。就连两年前《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内容中仍有“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的表述。另外,虽然在医改大背景下,医药分开、零加成、药占比等政策持续深入。一些医院率先通过互联网技术实施处方流转达到医药分开,充分发挥患者的积极性,让患者可以自主决定到哪里买药;其次是通过医保对接、处方信息互联互通等方式提升患者在零售药店或其他途径的购药体验,对医院药房形成实质上的“分流”。但是也由于医院担心诊疗纠纷和利润外流,药企担心冲击现有销售模式,互联网处方更多的是作为一种模式在探索,但却未能全面铺开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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