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砍价”的坚持,谁是最后赢家?
近日,“医保局专家采购现场灵魂砍价”视频走红。这也是继天津冠脉支架联合采购进入千元时代后,山东、重庆等六省市在药品集中采购的“大动作”。据媒体报道,山东拟中选结果涉及160个产品,平均降价达67.3%,最大降幅为98.6%;而重庆、贵州、云南、湖南、广西五省区实行联合带量采购共15个品种,187个品规,平均降价达54.2%,最高降价幅度达83.54%。
从媒体报道来看,应该是一边倒的“叫好声”,似乎终于找到解决看病贵的“灵丹妙药”,一招“带量采购”如同“天外飞仙”,可以横扫医药卫生界“牛鬼蛇神”,让弊端、问题消失,甚至一夜之间可以使群众花最少的钱吃上药、看好病。殊不知,喧嚣之下必有冷静,笔者在关注的同时,也对这种现象进行思考,并分析如下供读者参考。
——主体是谁?主观意愿如何?
笔者在2018年3月15日曾在健康界发表《卫健委、医保局,定了!人是关键》一文,文中指出“新成立的国家医疗保障局直属国务院,在行业内权力高度集中,在利益博弈中处于绝对‘强势’地位”。从以上药品、耗材的带量采购、集中谈判案例中不难看出“强势”之所在。面对医保局谈判专家,成本在30余元的药品被谈到10元左右,如此不顾成本的谈判,明显不符合市场成本产出规律,更别说什么利润空间了。
但是,即使如此为什么可以谈成,甚至现场签约?现场一位专家的话说出原委,“我们这么大的量,回款这么有保证,你们也不差这四分钱!”诚然,谈判专家之所以这么强势、自信,无非是代表政府成为市场采购主体,主观意愿就是通过带量“团购”的垄断优势,加上回款保证的“利益诱惑”,才说出“不差四分钱”的“豪气”!
这里,我们要认真审量一下什么是“带量采购”?带量采购就是在招标公告中会公示所需的采购量,投标过程中除了要考虑价格,还要考虑你能否承担起相应的生产能量。政策依据于2019年12月10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深化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坚持“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的方向,促使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这里面有几个关键词要注意!一是药品价格管理;二是量价挂钩;三是招采合一;四是价格回归。
——“带量采购”是药品价格管理的内容?
根据国家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国家医保局承担药品和医疗收费服务价格的定价权力,而医保基金的支付能力与价格之间的关系不言而喻。那么一方面带量采购降幅平均在50%以上,一方面药品成本、利润丝毫不能保证,这是不是我们所谓的“定价机制”出问题了?是定价过程成本计算不够精确?还是在定价过程中存在虚高成分?
在医药市场中,医保局究竟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监督者、裁判者,还是游戏的参与者?在市场供需关系的购销环节中,医保局和医疗机构的关系是什么?是利益的捆绑“共同体”?还是医疗药品供给者的代言人?所以,面对喧嚣的“带量采购盛宴”,真正的市场主体在哪里?值得大家思考!
药品的定价机制应该是明确的,这是有法律依据和保护的。通过“量价挂钩”、“招采合一”,力争使“价格回归”,政策方向没有问题,但是在实施过程中法定程序应该不能缺位。因为所有的谈判不可能都是“灵魂砍价”,如果把“砍价”寄托于几位“灵魂专家”,那就是市场的笑话了,更谈不上什么法治,或者供需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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