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最新发文,ECMO临床应用有最低门槛
将ECMO技术纳入医师手术授权并实行动态管理。
在今年新冠肺炎救治中,ECMO出镜率高,被称为“救命神器”。但由于其技术比较复杂、管理难度大、操作风险高,规范ECMO技术临床应用,引导其健康可持续发展迫在眉睫。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体外膜肺氧合(ECMO)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ECMO技术提出要求,并要求建立健全ECMO技术临床应用监测和评估制度。
《规范》指出,开展ECMO技术的医疗机构,要有重症医学科或重症监护病房,3名以上经过ECMO技术培训并考核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至少两名执业医师。还要具有开展心功能衰竭D期心脏功能检测、连续心排量监测等设备设施和能力。在人员方面,必须为内科、外科、急救医学、重症医学科、儿科、麻醉科等本医疗机构在职医师,且在相关专业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体外膜肺氧合(ECMO)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0〕7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加强体外膜肺氧合(ECMO)技术管理,规范ECMO技术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我委组织制定了体外膜肺氧合(ECMO)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0年9月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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