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防融合”这条路怎么走?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因为早期应对的不顺利,各种改组以及改革疾控系统的声音层出不穷,除了医疗卫生系统的专家外,还有许多非卫生健康领域,例如公共管理、经济界、甚至是媒体相关专家都在发出改革呼声并提出建议。
总的观点约有三种,首先就是政府对CDC长期重视不够。事业单位属性有职无权,应该赋予强有力的行政权力,在卫生健康委序列之外单独成立疾控局,避免疫情信息无法抵达最高决策层,意图主旨为:只要信息与政令畅通,就不会引发早期疫情应对失利的现象。
其二,因为长期无重大疫情,CDC受重视程度低,国家财政投入少,待遇偏低,编制人员流失严重。需要加大对公共卫生领域的投入,潜台词为“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第三种思路已经在前阶段的各地医改试点中逐渐呈现,比较正式的名称叫做医防融合,一些地方已经将CDC融合在医疗卫生系统中,部分省市给包含CDC在内的公共卫生系统配置医疗床位用于防治传染病,更多的期望是与医疗卫生系统“同工同酬”。
很遗憾,人类从未依靠临床解决过任何传染病
无论从历史的角度看还是从传染病的防治规律看,疫病从来没有完全靠临床去解决的先例,公共卫生承担着防疫的主要的责任,而临床医疗的介入是最后一道公共卫生工作防线。
常规的防疫流程应该是:
1、发现病毒。通过流行病学监测,临床案例上报,DNA测序,病毒核酸检测,明确致病原因
2、疫情直接报送到决策层,尽早调动公共卫生力量,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确定传染性、传播规模、设定封控措施和规模,做到有效隔离,将疫情封控在最小传播范围
3、同步确定定点收治医疗机构,配备足够的物资、人员、科研力量,对疫情爆发做好充分准备
4、同步加强检测试剂(方法)+药物+疫苗的研发,为应对爆发做好充分的准备
看问题找方法
回溯疫情发生早期,问题发生主要集中在几点:第一,确认病毒后,信息报送与地方政府决策之间发生矛盾,早期技术专家对疫情判定失当,导致延误疫情防治。第二,确定人传人后,地方政府下决心全面应对疫情时,思路局限于“得了病,到医院挂号救治”的临床思维,并因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等因素叠加,导致社会恐慌情绪加重,聚集性就诊,在医疗机构内部导致了交叉传染。第三,公共卫生物资、人员准备不足,在接受捐赠等涉及民政等非医疗卫生领域的管理不佳,造成社会误解。
从COVID-19防疫的流程看,公共卫生预防和临床医疗工作是密不可分的,在疫情危急时临床医学的重点工作会自觉调整用于防疫,两者配合在一起才能够形成防疫工作的整体落地。公共卫生预防和临床医疗共同的目标都是减少疾病的发生的,降低传染病非传染病带来的伤残与死亡,公共卫生机构,尤其是疫情期间CDC+传染病医院与其它临床医疗机构的工作职责在分段工作、分领域协同上显得十分重要,在确定好社区防控的方法策略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需要承担起社区传染病防治的工作职责。只有职责分工明确,衔接顺畅,才可以发挥我国国家体制优势,实现群防群控、联防联控,在判定疫情之最早期实现对疫情的防控。
职责前置的公共卫生流行病学调查以及社区筛查管理可以查找传播路径、确认传播范围、实现有效隔离,在没有有效的药物、疫苗准备的情况下,良好的感控隔离措施以及分级诊疗可以避免医疗资源发生“挤兑”现象。也就是说在医防融合的状态下,传统的防疫措施到位即可最大程度上防止疫情的发展与蔓延。
思考解决问题的根本出现在如何转变思路上,包括领导思路、机构建设思路、人才建设思路、法律法规建设思路、社会协调思路等。尤其是专业的防疫工作应该交由专业的防疫团队来完成,这个团队自然包含了“疾病预防控制+临床医疗+社会”的协调联动,领导机构一定是各级党委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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