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部门联合发文,入境人员心理疏导该这样做

2020
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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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家将(整理) / 国家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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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隔离点所在地的卫生健康、民政部门建立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队,配备1-2名心理工作专业人员或社会工作者。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入境人员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旨在通过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和心理健康知识宣传,以及相关政策解读,减轻因认知不足、环境不适所致负性情绪;利用互联网和热线等平台为入境人员提供线上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帮助其尽快渡过适应期;在临时转运区、隔离点和定点医院等为入境人员开展线下服务,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隔离点需配备1-2名心理工作专业人员

《通知》强调要加强领导,组建队伍。各入境口岸所在地的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成立入境人员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领导小组进行统筹协调。对专业人员缺乏的重要边境口岸,省级相关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志愿服务等方式在机场、铁路、港口、公路等临时转运区、集中隔离点、定点医院、入境人员家属接待点等区域和场所,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政策解读、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

人员安排上,《通知》中做了具体要求,各隔离点所在地的卫生健康、民政部门建立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队,配备1-2名心理工作专业人员或社会工作者。

同时,《通知》要求对承担口岸、机场、临时转运区、隔离点工作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指导其在工作过程中注意观察入境人员情绪,识别常见心理问题。

措施因人而异 及时发现高危人员

《通知》提出五项重点工作措施,一是全流程开展宣传、提供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资源。二是做好入境过程中和集中隔离点的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三是做好集中隔离期间入境人员的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四是做好重点入境人员(未成年人、有特殊需要人员)的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五是做好入境人员家属的社会心理支持服务。旨在全方位做好入境人员的心理疏导和社会服务。

入境人员排查:如果发现可能存在心理或精神问题的人员,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队,或视其严重程度报告公安机关等,由其与对口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联系或作出相应处置。

集中隔离期间:尽量为隔离人员提供方便生活的设备和网络;鼓励隔离人员主动学习疫情防控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疫情防控技能;关注隔离人员的情绪变化、睡眠情况及行为表现,及时发现需要接受心理疏导者和心理危机高危人员。

重点入境人员:指定成人监护单独隔离的未成年人;关注儿童睡眠问题;对有特殊需要的隔离人员(患有原发躯体疾病、特殊药物治疗、家庭情况复杂、残障人士等),开展心理和社会工作服务需求评估,提供全方位的关爱保护和照护服务。

入境人员家属:建立志愿服务网络和邻里支持体系,搭建自助、互助和群助的平台,倡导家属之间互相帮助、邻里之间相互支持,增强隔离人员家属的社会支持网络。

此外,《通知》还提供了入境人员自我心理保健要点,建议入境人员及时通过权威渠道获悉新冠肺炎相关知识以及自我防护的措施和办法。对不理解的信息可向专业人员咨询,获得澄清与解释。

附:关于印发入境人员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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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人员,入境,隔离,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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