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药店发展迅速,还有哪些配套体系需完善?
随着互联网技术及智能终端设备的不断发展,人们只要借助电脑或手机,就能足不出户买到自己所需的东西,不仅是日常用品,甚至连过去只能在医院或者药店才能买到或者配到的药品,现在也能在网上买到。
尤其是在近期疫情期间,一些网络电子平台纷纷推出了送药上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高血压、糖尿病等病常用药,不得不说,这为许多慢性病患者提供了方便。虽说网购药品十分便捷,但药品毕竟不同于其他一般商品,它是关系到人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危的特殊商品,网上购药引起的一些负面消息或者纠纷时有发生。所以,要想进一步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减少安全隐患,网上药店还有哪些方面需要完善呢?
事实上,我国网上药店的发展已经走过了十多个年头。从2004年开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陆续发布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网上药店在一些平台上做得是风生水起。而且随着网络的普及和知识面的更新,网购药品的队伍也不断壮大,一些老年人也加入其中。能购买的品种不仅有常用药、减肥产品、保健品还包括家用医疗器械等,与传统的实体药店相比,网上药店具有覆盖面广、成本低的优势。
但是,网上购药省时省事虽然很方便,但是也有可能遭遇风险。网上药店在诚信体系建设、物流配送方面尚有薄弱之处。由于电子商务覆盖面广、跨度大,监管难度大。加之网上药店良莠不齐,常会出现购买程序不规范、质量难以保证等问题,很难保证向消费者提供优质的药品,更有些网上药店属于违规经营,有的不法商贩甚至昧着良心通过网络向消费者出售假药,威胁消费者健康安全。
另外,以往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处方药,在一些网站上无需处方就能买到。而对于中药材的质量和药性,一般消费者很难鉴别真伪,在药店购买的时候,还有中药师把关,而网上出售的中药材则很多存在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情况,消费者不仅经济上遭到损失,还容易损害身体健康。
最近几年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接连通报了一些网站非法销售假药的事件。截止目前,网上药店的基本运营模式为:网上药店通过互联网发布药品信息、提供药学咨询服务→消费者了解相关信息后提交订单并完成支付→药店完成药品配送和售后服务。
而面向消费者的互联网药品经营方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为通过自身网站交易,第二种为通过淘宝/京东旗舰店、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网上药店专用手机应用程序等进行交易。
从2013年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开展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然而由于第三方平台与实体药店主体责任不清晰、监管部门监管困难等原因,目前通过淘宝、微信等第三方平台进行药品交易的方式尚不属于国家明确批准的网上药店经营方式,各地监管部门对此认识也不完全一致。
同时,虽然大部分网上药店能按照《药品管理法》《互联网广告暂行管理办法》《药品广告审查标准》等要求发布药品广告,但少部分仍然存在虚假宣传以及利用医药科研单位、专家、医师、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宣传,甚至出现夸大功效宣传甚至宣称保健食品有治疗疾病作用的情况。
网上药店与执业药师发展不均衡,也是网上药店安全隐患之一。有调查显示网上药店和网上药店执业药师主要集中在我国东部地区,在东部地区的占比分别为66%和59.7%,而中部和西部地区的网上药店和网上药店执业药师都偏少;另外,网上药店执业药师总体数量不足。
对于我国十三亿人口来说,每10万人仅配有3.8名网上药店执业药师,而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每800~1500人就配有一名执业药师,显然,我国网上药店执业药师数量明显不足。此外,网上药店执业药师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虽然《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第九条要求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配备执业药师负责网上实时咨询;但是仍然出现了网上药店没有配备执业药师的企业,执业药师制度没有得到严格实行。
基于以上关于网上药店的种种问题,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一步完善,不断促进网上药店像积极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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