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目录要有进有出,神药被免除终身制
看破:为隐瞒病情付出的违法成本,不能止于“自费”一项
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染疫嫌疑人采取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隐瞒疫情,或伪造、涂改检疫单、证等方式伪造情节等六类行为引起鼠疫、霍乱、黄热病以及新冠肺炎等国务院确定和公布的其他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规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点评:这几天接连发生多起外国输入患者恶意瞒报的案例,对此唐山、北京纷纷发出通知:“自境外进入,凡隐瞒病情者治疗费自担!”但以从美国返京的黎女士为例,由于有跨境的商业保险承担相当一部分费用,仅“自费”一项并不能堵住“恶意隐瞒,抵达前坦白,不顾沿途他人安危”的归国病例。《意见》将这一行为明确“升级”为违法犯罪,从小处讲,有助于从惩戒机制和社会信用体系上,继续抬高黎女士们的违法成本;往大了说,我国迫切需要将“就医诚信”纳入到社会征信和医疗保障体系的维度中去衡量,不仅是防疫的需求,对于杜绝伤医,维护医疗秩序都会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看好:药品目录“有进有出”,打破“终身制”才是深改的要义
日前,国家医保局局长胡静林在《求是》杂志发文,对落实中央近日印发的《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进行部署,并明确提出了“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健全稳健的筹资运行机制”、“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四点改革安排。
同时,在这篇文章中,胡静林直截了当地指出,“长期以来,医保药品目录内安全无效的‘神药’盛行,‘只进不出’,影响群众获得优质药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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