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审评中心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连发两《通知》

2020
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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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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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审评中心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连发两个通知。

3月5日,国家药监局审评中心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连发两个通知:关于《肺炎CT影像辅助分诊与评估软件审评要点(试行)》的通告,和公开征求《影像型超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指导原则可在4月5日前反馈意见。

关于《肺炎CT影像辅助分诊与评估软件审评要点(试行)》的通告 原文如下: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按照科学审评的原则和确保产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要求,我中心制定了《肺炎CT影像辅助分诊与评估软件审评要点(试行)》,现予以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肺炎CT影像辅助分诊与评估软件审评要点(试行)(点击下载)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20年3月5日


关于公开征求《影像型超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原文: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影像型超声临床评价资料的审评要求,统一审评尺度,我中心形成了《影像型超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希望领域内专家、学者,生产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如有任何意见、建议,请下载并填写反馈意见表(附件2),并与2020年4月5日前将该反馈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中心。  

联系人:王泽华、盛恒松  

电话:010-86452518  

电子邮箱:

shenghs@cmde.org.cn

附件:

1.影像型超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点击下载)

2.反馈建议表(点击下载)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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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家药监局,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审评,影像型,意见稿,超声,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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