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将在疫情期间遴选医疗机构建设互联网医院

2020
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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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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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互联网医院建设遴选工作在新冠肺炎期间有新规定。

近日,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就新冠肺炎期间开展互联网医院建设单位的遴选工作发布了《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在新冠肺炎期间开展互联网医院建设单位遴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的发布是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救治和防控工作,减少群众不必要的聚集性就医,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尤其是慢病患者就医需求。《通知》原文如下: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卫生健康委,部省属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救治和防控工作,减少群众不 必要的聚集性就医,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尤其是慢病患者 就医需求,决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遴选部分符合条件的 医疗机构建设互联网医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遴选条件

(一) 省内执业运行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疗机构或三级甲 等专科医疗机构;

(二) 信息化基础好,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4级 及以上;

(三) 通过国家三级等级保护认证和CA认证。

二、 遴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且拟启动互联网医院应用的医疗机构,请于 2020年2月21日17时前将申请电子版(需盖章)报送至省卫生 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二) 省卫生健康委将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综合考虑 遴选部分医院开展互联网医院建设,遴选结果将以省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名义公布。

(三) 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将对开展互联网医院建设的 医疗机构进行资质审批,纳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进行监管, 确保互联网医疗服务依法规范。

联 系人:委医政医管处 宁昌( 18971024112 )

电子邮箱:571724153@qq.com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20日

(依申请公开)

附件:开展互联网医院建设医疗机构名单

附: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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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疫情,互联网,医疗,医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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