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上信息翅膀 处方审核撑起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大梁
“转变”是北京积水潭医院药学部副主任张威这几年工作中的一个关键词。
每天单纯与药品打交道,穿行于药柜与调剂窗口间是二三十年前医院药学部门的常规景象。近些年,药学部门转型与药学服务发展势头强劲,不少像张威一样的药师,工作职责也发生了转变。
其中,将审核医生处方的“关口”前移,就是代表。
由亡羊补牢转向未雨绸缪
在药品发放过程中,药师把关是全球通则,药师有义务和责任对处方进行审核,对有潜在风险的处方进行干预和纠正,并且有权拒绝发药。
我国《处方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早些年,医疗机构中的药师会在发药窗口对处方进行审核,一旦发现问题,需要患者返回门诊让医生进行修改后,拿着药品退费单到收费处退费,再返回诊室由医生重新开具处方。
这个繁琐的过程增加了患者就医的时间成本,同时增加的还有患者的不满情绪以及医疗纠纷的发生概率。
在此背景下,不少医院为了避免引起医患纠纷,药师审核处方时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除非一些严重用药错误,其余都会通过,久而久之处方审核就变得形同虚设。
此外,药师发药前,在对处方点对点审核时,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药师能力的参差不齐。高级职称,中、初级职称药师发现的问题是不一致的。同时,医院级别比较高、人力投入比较多的审核就比较严格,医院级别较低的可能审核就比较宽松。据张威介绍,医院还会通过处方点评体系,对部分已开出的处方进行事后抽查点评,找出处方中存在的潜在风险,以避免日后发生同样的问题。
2018年开始,这种有些“亡羊补牢”色彩的处方审核方式开始转变。
2018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等联合发布《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其中第四条规定,所有处方均应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划价收费和调配环节,未经审核通过的处方不得收费和调配。
《规范》明确将药师的审方行为前置,在医疗行为中由医生开具的处方需先由药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患者方可交费拿药。其与过往最大的区别是,明确了审方后才能交费,避免了因为处方不当而“折腾”患者。
处方审核流程对比
智能审核的“以一当百”
规则变了,新的问题来了。
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浙大一院为例,医院年门急诊量近500万人次,在新的审核模式下,药学部如何才能每天游刃有余地面对门诊8000~9000张处方以及住院部的上万条医嘱?
“如果没有信息化,单纯靠人肯定完成不了。”浙大一院药学部主任卢晓阳曾告诉健康界。
面对年龄、疾病、症状等都极具个性化色彩病人,如何设置规则才能让信息系统精准、快速的判断医生为其开具处方是否安全合理,是一时间摆在医院药学部主任面前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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