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减负政策落地!国家卫生健康委提出10措施
中央发文决定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后,9月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全民健康信息化为基层减负工作措施》(下称《措施》),借力信息化建设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减负赋能。
《措施》针对基层反映突出的“系统报表繁”“多头重复报”“数据共享难”等问题,围绕数据管理、信息整合、数据共享等3方面制定了10项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
解决“报表繁”为医院减负
文件指出,统一数据采集由规划司负责,形成一整套医院数据采集标准,从而减少数据报送频次,避免数据多头重复报送。
《措施》要求,落实统计调查制度,对直接以及委托第三方机构要求基层报送的报表,凡未纳入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制度的,原则上不再要求基层报送,确保全民健康信息报表数量减少30%以上。
在基层工作中,往往出现一个数据需要上报多个部门的情况,为此,《措施》明确要推进系统整合,解决“多头报”问题。
梳理《措施》全文,国家卫生健康委的动作是一方面清理“僵尸”信息系统,对国家卫生健康委原有200余个信息系统进行清理整合;另一方面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将业务重叠、分散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成为一个“大系统”,原则上每个司局(单位)只保留一个业务信息系统,并与国家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接,确保信息系统总数量减少50%以上。
“只录一次”,让信息平台对接
《措施》同时希望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只录一次”,为基层省去重复性劳动,把时间花在刀刃上。
《措施》提出,加快国家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信息系统统一接入,确保采集的数据资源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在数据报送渠道上,《措施》提出统筹推进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按照“一窗登录、分级授权、集成录入、整合共享”的原则,指导各地开发统一的省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据采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基层数据采集“只录一次”。
值得一提的是,《措施》要求推广适用于家庭签约医生的服务APP,帮助基层医务人员实现一次完成信息录入、随访、诊疗等签约服务。
强化数据分析,让数据有用
为解决数据“共享难”问题,《措施》要求依托国家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采集、谁提供”原则,完善委内数据资源目录,确认数据责任主体,负责采集数据的共享应用。
数据共享后,如何服务于基层?《措施》明确强化数据分析应用。对于机关部门,《措施》提出推进委内数据资源可视化,完善健康决策APP,让数据“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为机关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对于医疗机构,《措施》要求在2019年12月底前,推进委属(管)44家医院患者就诊基本信息、门急诊诊疗、住院病案首页等信息的统计分析利用,为医院管理和患者就诊提供服务。
对于患者而言,《措施》指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卫生健康行政服务事项“应上尽上、一网通办”,努力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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