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民营医院牵头医共体?可先行者已“阵亡”
“医共体的建设表明,搞分级诊疗,政府主要想依靠‘亲儿子’,并且进一步加强其垄断地位,而‘干儿子’的境遇更加艰难。”一位业内人士曾在中国医院竞争力论坛上公开表示。
他口中的“亲儿子”和“干儿子”分别指公立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疗机构。作为分级诊疗的重要抓手,医联体建设基本由公立医院牵头组建,社会办医疗机构难免将此视为“威胁”,担心自己被排除在外而越发弱势。
如今,浙江发布的一份文件,或将改变这一局面。6月12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医疗保障局下发《关于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允许社会办医疗机构作为牵头医院组建医共体。
首份文件落地
纵观全文,《意见》从医共体准入、分诊、医保上给予同公立医院同等的待遇。
《意见》提到,社会办医疗机构(原则上要求为二甲以上非营利性综合医院或中医医院)可以按照自愿原则,牵头组建有公立医疗机构参与的医共体。
医保支付改革同步,社会办医疗机构牵头组建和有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的医共体,可以医共体为整体纳入医保总额预算单位,开展医保协议管理,探索建立“结余留用、超支分担”机制。
在转诊方面,社会办医疗机构也将实现同公立医院相互转诊。《意见》提到,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以及社会办医疗机构间双向转诊的病人,履行规定转诊手续的,应享有与公立医疗机构间转诊同样的医保转诊政策待遇。
主任医师、资深医院运营管理院长郭俊相信,浙江发文彰显了当地政策开放性和前瞻性,这或许源于浙江出台这项政策是从全局考虑而非仅仅从医疗行业出发。在他看来牵头组建医共体,对民营医院来说重要的是更加宽广的能力和内涵建设,其中包括人才梯队的搭建和学科水平的提升,而这些也恰恰都是民营医院的薄弱环节。
《意见》中特别提出,要将“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和服务量占比,作为评价考核县域综合医改和医共体建设的重要指标”。
实际上,《意见》发布之前,安徽已经把“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医共体建设”划入到当地医改规划。
“先驱已终结”
早在2015年,安徽省天长市便以天长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和民营天康医院为牵头单位,分别组成三个县域医共体。天康医院是牵头单位中唯一一家民营医院。规模和地位相对处于弱势的民营医院突然当起“老大”,即便放在如今来看,也显得十分罕见和超前的。在此前的报道中,天长市当时成立三家医共体,是为形成三足鼎立、彼此竞争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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