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谁?怎么开?一图读懂开诊所“新规”重点

2019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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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亮 / 健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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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的意见》,帮你划出开诊所“新规”重点>>>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日前发布的一纸政策点燃了诊所行业的热情。

5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医保局制定了《关于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提出,将在十城市放开新办诊所的审批,简化准入程序,取消规划对设置诊所的限制,将诊所由执业许可改为备案制管理。同时,鼓励在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专科诊所。

医生开诊所门槛降低了吗?

文件发出后,迅速引起行业热议。《意见》提到,凡开办诊所的,报所在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卫生管理与政策中心主任蔡江南针对此事连续更新两条朋友圈表示该政策“鼓舞人心”,“由审批变为备案,降低了医生开办诊所的准入门槛。”

“医生开办诊所门槛降低”也成为了各家媒体的报道主题。健康界梳理发现,设置审批变为备案制管理对于医生开办诊所来说,准入流程大大简化,但对于开诊所医生的要求并未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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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规,诊所,重点,医疗,意见,医生,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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