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一批分娩镇痛试点医院公布(内附全名单)
3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分娩镇痛试点医院名单的通知》,共有913家医院入选。其中江西省最多,共有75家医院入选;海南省最少,只有2家医院入选。
在此之前的2018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开展分娩镇痛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在2018~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定数量的医院开展分娩镇痛诊疗试点工作,“发挥试点医院的带动和示范作用,以点带面,逐步在全国推广分娩镇痛的诊疗工作”。
关于具体的试点医院数量和比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关于分娩镇痛有关问题的答复中》(下称《答复》)表示,要结合地方实际来确定,预计不会少于100家。此次公布的试点医院数量远超预期。
在《通知》和《答复》中,国家卫生健康委曾对试点工作相关问题进行过说明:
入选试点医院标准有哪些?
试点范围为具备产科和麻醉科诊疗科目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或妇产专科医院。
筛选的标准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或妇产医院;二是具备产科、麻醉科诊疗科目;三是具备开展分娩镇痛的专业技术人员;四是具有良好的椎管内分娩镇痛基础,椎管内分娩镇痛率≥10%;五是医院给予必要的人员、硬件和政策支持。
试点医院要做哪些工作?
医院应当为分娩镇痛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必要的政策支持,调动医务人员开展分娩镇痛工作的积极性。
医院应当建立分娩镇痛管理服务团队,加强对相关专业医务人员(麻醉科医师、产科医师、儿科医师、助产士、麻醉科护士、产科护士)的培训和临床演练及考核,使其熟练掌握各种相关紧急情况的应对预案,以及“即刻剖宫产/急救复苏”等紧急情况的处理流程。注意并发症监测和防治能力建设,应当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分娩镇痛质量控制体系,提高分娩镇痛的安全性。
相关科室负责人应当加强对分娩镇痛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指定专人定期对分娩镇痛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估和反馈,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保证分娩镇痛的安全性,提高产妇的舒适度和满意度。
对试点医院有哪些政策支持?
对于试点工作,专家组及中国医师协会麻醉学医师分会、妇产科医师分会和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的相关专家,将联合开展分娩镇痛的普及推广工作,为试点医院提供相应技术支持,通过组织培训班,牵手帮扶,安排进修学习等多种方式,带动试点医院提升分娩镇痛的管理和技术水平。
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积极落实7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加强和完善麻醉医疗服务意见的通知》要求,在医疗服务收费、医保报销政策、人才培养等方面,配合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支持麻醉医疗服务健康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需要。
热门讨论:开展无痛分娩,医院难在哪儿? 评论区等你畅所欲言。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人点赞
人收藏
打赏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您已认证成功,可享专属会员优惠,买1年送3个月!
开通会员,资料、课程、直播、报告等海量内容免费看!
打赏作者
认可我就打赏我~
1元 5元 10元 20元 50元 其它打赏作者
认可我就打赏我~
扫描二维码
立即打赏给Ta吧!
温馨提示:仅支持微信支付!
已收到您的咨询诉求 我们会尽快联系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