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今天 广东药房托管终止 或开启处方外流时代
2月最后一天,也是广东终止药房托管的大限。
对于终结“药房托管”,广东在前不久给出了明确时间表。2月28日前,各医院要完成查纠并上报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成文于2019年1月,发文于2月11日的《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中医药局转发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正式挂网,明确坚持公立医院药房的公益性,公立医院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对不符合国家要求的药学部门建设管理行为要求主动查纠、及时清理。
而早在2018年11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公立医院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
在国家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叫停公立医院药房托管后,北京市卫健委跟进,发文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要坚持公益性,坚决杜绝公立医院承包、出租药房,或者向盈利性企业托管药房。
此前,上海也曾明确公立医院“不应与有关企业开展药房‘托管’或类似业务合作”;又如青海、山东、广东、湖北等省份都出台了相关文件,规范或禁止药房托管。
所谓“药房托管”,是指医院通过协议形式,将其药房的药品销售活动交给医药企业进行有偿经营和管理,药房所有权仍归属医院。
过去几年,在“药品零加成”的医改背景下,药房由医院的利润部门转变为成本部门。医院不能再像过去那样,在药品成本价基础上顺价加成15%,而只能以成本价卖给患者。将药房托管出去,节省开支,就成为越来越多医院的“标准选项”。
药房托管“前世今生”
这一轮药房托管兴起于2013年,在全国各地公立医院开始“药品零加成”后掀起高潮。
“药品零加成”之前,医院最高可以在药品实际购进价基础上加价15%销售给患者。201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明确提出公立医院改革要取消药品加成。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于2016年8月公布数据称:31个省(区、市)1970个县的4107个公立医院,已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药品零加成”实施后,药房迅速从医院的利润部门,变成成本部门。将药房托管出去,减少成本,就成为诸多公立医院的普遍选择。在药房托管模式下,诸多医院要求药企一并承担医院药学部门的人力成本,即药学部门的人事权依然属于医院,但工资由药企发放。
这一苛刻的条款,往往写进药房托管的招标文件中,药企几乎没有谈判余地。医药界人士公认:医院药房是目前药品销售最重要的渠道。通过药房销售出去的药品,占全部药品市场份额的八成以上。因此,在药房托管过程中,药企为争夺医院药房,竞争几近残酷。
药房托管终止之后
以各家药企在2017年年报中的表述为例。华润医药(03320.HK)称,该集团累计向超过200家医院提供“医院物流智慧一体化服务”;白云山(600332.SH)开展“现代医药物流延伸服务项目”,国药控股(01099.HK)则开展“医院供应链延伸项目”等。
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禁止药房托管后,上述这些五花八门的药房托管“变种”是否会一并禁止,备受业内关注
不过,尽管终止了药房托管,废除以药养医仍然非常困难,医院会继续利用药企和流通商用其他方式来推动药品灰色利益链条的合规化。发展院边店和新型供应链模式会是医院和外界合作的未来主要模式。
在药占比考核实施后,院边店的发展曾经异常蓬勃,这些药店一大部分是医院自己开设的或者与医院有着特殊利益的药店,主要为了规避药占比考核而让处方外流到指定的门店,这就将利益链条从院内搭建到了院外。
2019年伊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发布,其中取消了在我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存在许久的“药占比”指标。
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坦言,“一刀切”的指标取消后,如果新的精细化指标不跟进,或会出现费用上涨、药品浪费等不良后果;基于此,引导合理用药必须进行多维度的药品应用监测。薛迪介绍,所幸目前用药的临床指南正不断推进,例如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指标——均次费用指标,其中也有药品费用的考核;我国实行基本用药目录并不断扩大目录种类(迄今达688种),一定范围上圈定了用药范围,但技术层面还需更精细化的监测,以此促进合理用药。
2月26日,健康界致电广州中山医医药有限公司,这家医药流通企业覆盖了广东从三甲医院到社区医院的多家医院,企业方表示,已经做好终止药房托管的相应工作,完全会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日期前停止所有托管药房的运营。
而对于接下来怎么做,对方表示“以公司统一发布为准”。
北京市卫健委关于禁止药房托管的发文中,还提到了关于医疗机构加强电子处方管理等要求,结合业界流传的网售处方药放开消息,以及多地剥离门诊药房的部署,分析人士认为,这或许也意味着处方外流利好,将真正来临。
“处方外流预计一年可达3000~5000亿市场规模。”成都新医势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泉源堂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总顾问夏军曾告诉健康界。
2018年,重庆、天津等多地出台了有关处方外流的政策文件。以及互联网+医疗的一系列相关政策落地,电子处方愈加“宽松”,从顶层设计、支付手段到鼓励多方社会力量参与处方外流,处方外流方向愈加明显。
从全国范围看,现在已有包括广西梧州等少数地方,由政府推动建立了连接医院、社会药店、医保等多方的处方信息共享平台,医生开出的处方经药师审核通过后,将直接上传至该平台,患者可自主选择任何一家平台药店线下购药。
(素材来源:赛柏蓝、财新、健康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