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处方外配”开闸 前面还有几头拦路虎?
7月20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北京人社局)公布“处方外配”相关政策。北京将新增369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出示外配处方和社保卡,即可实时结算。
事实上,“处方外配”北京并非首例,全国多地均在探索和推动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的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前有政策逐步放开,后有资本争抢处方外配市场,但处方外配依然困难重重,被视为“雷声大、雨点小”。
北京“处方外配”闸门开启
7月23日,北京市“处方外配”正式开放。据《关于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实时结算外配处方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下称通知),新增369家零售药店纳入定点范围,加之原有88家,目前北京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将达457家。
通知明确了,参保人员如需在定点药店刷卡结算,需要在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后,由医师开具外配处方,并将处方信息实时上传到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参保人员到药店取药时,出示外配处方和社保卡,定点零售药店从医保网络下载定点医疗机构上传的处方信息,与纸介处方比对信息真实准确后,根据外配处方的药品信息进行配药,用社保卡为参保人员结算药品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参保人员只须交纳个人负担部分,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定点零售药店垫付。费用报销周期将由原来的数月时间变为几秒,结算报销一步到位。
虽然,“外配处方”北京市并非首例,但其实施程序与细则更为明确。根据北京市医管局年初要求,市属22家公立医疗机构外配处方仅是其中部分——医师在医院内开具的处方(医嘱)中医院目录内未涵盖的,需要患者到院外购买的药品。同时规定,医师在告知时,不得指定患者购药的药品经销企业(含医院自费药房、自办药店)或其他医疗机构。
细数外配处方的拦路虎
长期以来,我国医院药品处方外配比例不高,外配处方成功率相对较低。困难重重,原因何在?
对患者而言,其尚未养成凭医院处方到药店购药的习惯。“药品是关乎健康和生命的特殊商品,尤其是老年患者,更相信大型医院医生的用药指导,即便价格稍高,也愿意在医院调配处方。”成都新医势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夏军说道。
在药店层面,零售药店的药品种类和品质未必可以完全满足患者的需求。“DTP等多种创新药房模式,虽能承担医院处方的外配,但目前药店尚不具备与医院处方完全一致的能力,”夏军认为,药店药品是否能够配备齐全,处方目录是否能够全面打通,药品规格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药品价格是否能定制合理、药店人员能否提供高水平的用药指导等等,都是影响外配处方流动的关键因素。
另一方面,医院、医保、药店之间也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缺乏一个共享的处方信息平台。同时,医保统筹账户对零售药店没有开放,使得参保人员在医保药店享受不到与和基层医疗机构同等的医保报销政策等。“处方外配的难点,在于医保的真正开放,”广东海王龙康医疗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董靖曾表示,“只有医保统筹的真正开放才能让处方真正外配。”
为实现医疗、医保和零售药店之间三方联动,广西省梧州市的实践值得借鉴。2017年,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依托第三方处方共享平台,建立起了合理、可控的在线复诊开方流程,医保统筹账户也正式向零售药店开放,实现了医院、医保和药店之间的高效衔接。不但帮助医院疏解了药房运营压力,也有利于患者便捷购药。截至同年11月15日,梧州市已有20余家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百余家药店,共同接入处方信息共享平台。梧州市卫计委主任谢英曾表示:“处方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符合医改要求,能够最大限度发挥医院和药店的效率。”
“外配处方”监管漏洞难寻
最近一则关于“药房售卖日用品”的相关新闻中,海南省三亚市解放路上近20家标有定点医保字样的零售药店遭到曝光。整个药店将近四分之一的营业场所卖商品,都与药品无关。盗刷医保套现、串换药品等违法行为频频发生,部分药房无疑是钻了“处方外配”的监管漏洞,导致医保基金的大量流失,
中国药科大学国家药物政策与医药产业经济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邵蓉表示,“准入门槛太低,导致医保定点药店竞争激烈,经营困难,有些药店铤而走险,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这一现象,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副主任董朝晖看来,人社部门应该提高医保定点药店的准入标准,对定点药店提供药品能力和药事服务能力提出要求。要求药店管理系统与医保机构联网,便于医保部门能够像监控医疗机构一样监控药店售药情况。
为保证“专款专用”,各地相继出台监管政策和机制,旨在切断药店骗保的利益链。武汉市人社局宣布自2018年5月1日起,试点药店在出售社保药品时,须扫描药品的追溯码及购药者的社保卡,凭销售重复率、药品销售串换率等指标均将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内,一旦发现药品销售或购买行为异常,系统可以迅速锁定相关人员或机构,情节严重将被取消医保定点资格。
除此以外,全国多地的监管部门,早已形成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常态检查。2018年至今,仅河北唐山、浙江长兴县、吉林长春、湖南道县、黑龙江齐齐哈尔、安徽铜陵6地,就有117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因摆放非药品、留存医保卡等违规行为被处罚,包括暂停医保刷卡业务、扣除预留保证金等处罚措施。如因为摆放生活用品,唐山市开平区民安大药房受到了暂停医保服务30天并限期整改的处罚;因为代划社保卡,长春市颐兴堂大药房和顺店则被拒付6925元的消费……
(本文综编自健康界、医药慧、南方日报等媒体报道。)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人点赞
人收藏
打赏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您已认证成功,可享专属会员优惠,买1年送3个月!
开通会员,资料、课程、直播、报告等海量内容免费看!
打赏作者
认可我就打赏我~
1元 5元 10元 20元 50元 其它打赏作者
认可我就打赏我~
扫描二维码
立即打赏给Ta吧!
温馨提示:仅支持微信支付!
已收到您的咨询诉求 我们会尽快联系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