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明年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覆盖所有困难人群
11月30日,河南省召开了“开展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新闻通气会”,通报了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在河南省全面建立覆盖所有困难群众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大病补充保险不同于一般商业保险,是政府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的特殊保险,由财政出资为困难群众购买的保险。2017年将按照每人年均60元的标准筹集资金,按此标准,困难群众合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能够达到80%左右,高于普通城乡居民约10个百分点。以后年度,再根据大病补充保险报销水平、保障对象数量变化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考虑到困难群众人均年收入在3000元以下,参照大病保险按照城乡居民人均年收入的标准设定起付线,大病补充保险的起付线暂按困难群众人均年收入3000元的标准设定,3000~5000元(含5000元)部分按30%的比例给予报销,5000~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按40%的比例给予报销,10000~15000元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报销,15000~50000元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报销,50000元以上按90%的比例给予报销,不设封顶线。以后年度,根据筹资标准、保障对象、保障水平、医疗费用的变化,对大病补充保险报销起付线和报销标准实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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