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观察丨“医闹”入刑缘于寻衅滋事罪不够用?
轻则摆设灵堂、重则砍杀医生,“医闹”行为不仅让医护人员寒心,更损害广大患者的就医权益。为了减少“医闹”违法行为,全国人大于6月24日审议刑法修正(九)案时,将侵害医护人员健康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此举被很多医护人员视为国家在法制建设上一次大快人心的进步。
然而,我国对于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犯罪行为其实早有定论,当事人行为会视情况被定性为寻衅滋事,处以五到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不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医闹’行为经常是有原因的”,最终被定为寻衅滋事罪的人并不在多数。此次“医闹”入刑一旦获得通过,有望彰显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刑法修改拟将“医闹”入刑
全国人大常委会6月24日再次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其中,针对当前社会上“医闹”事件频发等问题,草案二审稿将以医患矛盾为由,故意扰乱医疗单位秩序,严重侵害医护人员身心健康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将其纳入刑法罪行。草案明确: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就在上述消息被公布第二天,中国医师协会在北京召开座谈会,迎接6月26日第五届“医师协会医师节”的到来。在会上,“医闹”入刑成为与会者讨论的焦点。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泌尿外科教授张骞说,“医闹”入刑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如果草案能获得通过,公检法等部门将会有更好的执行力,为医护人员创造安全和谐的的工作环境。“法制逐步健全的同时,还要将患者家属与真正的‘医闹’进行差别对待,分清哪些是正当诉求,哪些无理取闹,建立良好的纠纷处理秩序。”张骞说。
现行法律足以惩处“医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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