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科学支援天津:新闻学教授展江谈突发事件报道底线
8月12日晚11:30分左右,天津滨海新区发生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发生后,多路媒体记者赶赴天津对救援进行报道。然而此时,一张记者用摄像机和话筒对准面部受伤的患者采访的照片在社交媒体上被转发,有人认为,记者在此期间应更多顾及伤者感受,而不是用采访设备直面伤者。
如何把握媒体在灾难事件中的参与度、减少其负效应值得人们深思。知名学者、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新闻与传播系教授展江在接受健康界采访时表示,在重大突发事件当中,媒体报道在保证公众知情权的同时,也要守住新闻伦理底线。
快速反应是媒体报道的基础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不仅考验政府处理危机的能力,考验新闻媒体的应变能力,也考验着身处新闻报道第一线记者的社会责任。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民众亟待从媒体中获取关于事件的各种信息,这时会出现庞大的信息缺口,而率先填补这个缺口的媒体则会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短暂的信息稀缺时期获得大量的受众关注。
展江认为,突发事件发生时,公众想知道事故的细节无可厚非,快速反应是媒体报道的基础,能第一时间奔赴现场的记者都非常了不起。因此相关部门不要轻易对记者进行限制,不阻拦记者现场报道这是全世界的惯例。
突发事件报道时,公众知情权应排在首位
如果将目光放远可以看到,波士顿环球报团队凭借波士顿马拉松爆炸案系列报道获得了获得了2014年的普利策新闻奖“突发新闻报道奖”。该报记者派翠西亚·文报道了一位母亲的两个儿子在爆炸案中同时受伤,都需截肢的报道,这是媒体第一篇关于受袭重伤者的报道。在此次事件中遇难的3人,该报除了在网站上给予较多篇幅进行报道之外,分别在报纸头版刊登3人的照片和纪念报道。
“如果你拍得不够好,那是因为你靠得不够近。”这是战地记者罗伯特.卡帕的名言。事实上,如何让理性的受众感觉到媒体正常传播的同时,报道又能合乎人们基本伦理要求,这两件事难以平衡。最近几年,中国经历了地震、长江船难、泥石流等突发事件,在展江看来,突发事件报道不仅向公众还原事实,还对其他地方有鞭策和预警作用,其基本标准就是“理性的人认为这是正常的报道”。
“多数人是抱着同情和悲悯之心,想要知道灾难的‘五个W和一个H’(即何事、何人、何时、何地、何故、怎么样),因此满足公众知情权是新闻记者首先要面对的课题,当面对情绪激动的家属时,正常展示家属悲恸的场景也是被允许的,特别是在如今的读图时代,如果没有照片,一篇新闻的真实性便会受到质疑。”展江说,媒体在拍摄中最好用中景和远景,并避免用特写镜头。
记者在突发事件现场应坚守“三大底线”
不可否认的是,从新闻媒体自身的社会责任而言,在突发事件中抢新闻不应是压倒一切的追求。在突发事件中,新闻媒体应如何做到抢新闻与担负社会责任进行统一,使突发事件的危害降到最低,是每名记者都无法回避的内容。
展江表示,新闻报道在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知情权的同时,应坚守:“三大底线”:首先要保守国家机密,其次要保守商业秘密,第三要保护报道对象个人信息,包括肖像、隐私等细节。展江特别强调,记者要对报道对象有充分的尊重,不能为了商业利益去冒犯对方,当对方过度情绪化时,记者要适当回避。
附:在2014年新闻记者证考试第三章新闻理论中,有这样一道多选题:
在灾难新闻的现场采访中,新闻记者的正确做法有哪些?
A.采访前与采访对象沟通,说明采访意图,征得同意
B.采用联合采访方式,减少对遇难者家属的重复情感刺激
C.当采访对象处于惊恐状态时,放弃直接接触的采访方式(如提问、摄影、摄像),或放弃采访
D.面对刚失去亲人的采访对象,提问不涉及失去亲人的感受、对亲人的思念等
正确答案是: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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