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法》两周年:一部法律和1600万人
"精神病人也是人,不能因为他们得了这个病,就开除了他们的'人籍'"。从事精神病诊疗工作三十余年的北大六院精神科主任医师马弘说这句话时,表情凝重。从治疗和服务精神病患者, 到参与国家制定《精神卫生法》工作的经历,让马弘的视野从单纯的看病,延展到了精神病患者的心理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社会对精神病患者的刻板印象,使得患者和家属都不敢主动公开,这无异是"自弃于人群"。这也是精神病患者所面临的第一大社会压力。 得病以后,不少患者丧失了正常的社会功能,自己无法工作,而家人因为要照护精神病患者,也无法长期在外工作,造成精神病家庭多为贫困群体,这是第二大压力。由于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现实生活的考虑,有的患者家属选择了将自己的亲人留在医院里,有的患者在医院一呆就是二三十年,无法重新回到社会。很显然,精神病患者的救助和治疗已经不仅仅是依靠个体力量能解决的社会问题,对于这样的特殊社会群体,我国的社会救助体系是怎样的?
"按照发病率1%计算,全国目前有1600万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精神卫生处处长王立英说,值得欣慰的是,自2013年《精神卫生法》实施以后,国家层面对精神病患者的财政支持力度空前加大。2013年9千万,2014年4.88亿。在社区精神卫生康复工作方面,有资金支持,也有大医院专家参与指导。在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项目中,人均40元的费用里,用于精神障碍患者的费用占到了0.98元。目前我国已经实行了精神病患者社区管理登记制度,登记人数总共达到437.5万人。
虽然有了这些进展,不过王立英也不讳言仍然存在的困境。"患病人数很多,因病致贫突出。437万患者中处于贫困线以下的达到55%。90%是居家康复治疗,患者有基本医疗保险,但门诊服药的费用报销比例比较低,大头还是要患者自己出"。
除了患者救助,在我国精神科医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方面也需要提高重视。我国精神科全国总共2万名医生,病床数共22.8万张。与中高收入国家相比,医师和床位数严重不足(全球每万人床位是4.36张,而我国仅为1.71张)。
精神病患者在医院治疗稳定后如何进行长期的维持治疗和康复训练?《精神卫生法》规定了社区康复机构应当为需要康复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场所和条件,对患者进行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但在现实中实施起来确是有难度的。"患者无法在一级医院获得长期治疗的精神科药物,因为一级医院没有精神科医生,非精神科医生不能处方精神科药物",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会长唐宏宇说,如果将来医疗政策能够灵活一些,可以让患者拿着三甲医院开的处方到一级医院去重新抄方,就近取药,这可能是方便患者康复的一个福音。对于患者回归社会,王立英处长表示,正在联合民政、残联等组织建立精神病患者康复机构,以便让病情稳定的患者能够得到长期的监护治疗。
据了解,我国下半年将要出台精神卫生规划,制定到2020年的5年工作目标。还将在全国每个省内建立一个综合管理试点,摸索提高对精神病患者的保障和服务能力。下半年卫计委还将对精神病患者的救治救助进行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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