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警察”大起底 市场会被管死吗?

2014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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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凯 / 健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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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时代需要转变政府职能,引入食药警察恰恰符合现代化监管方向。

“2013年大部制改革后,中国食药监系统总人数达到20万人,但是中国药品审评中心的技术人员仅120人。”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注册事务总监李卫平近日告诉健康界。他引用数据,再次点出了困扰中国食药监部门的老问题——人力结构倒挂。

“人力结构倒挂”的问题体现在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缺乏,监管部门的职能运行也因此出现一些问题。例如,食药监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行刑衔接”的现象,也就是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之间存在断裂。

2014年4月初,食药监部门和公安部门发布消息,未来将建立“食药警察”。在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看来,“食药警察”拥有人身和财产强制权,其直接办案有利于实现“行刑衔接”,可以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产生更强的震慑力。

专业技术和行政执法人员过少

胡颖廉告诉健康界,现代监管体系的三大支柱是行政管理、风险分析和犯罪打击,分别从政策、技术和执法角度提升监管绩效。

他指出,“在最近20年的新公共管理运动中,发达国家大幅削减了监管部门的行政管理人员,但同时增加了专业技术和行政执法人员,希望实现精细化和扁平化管理。”

李卫平告诉健康界,根据2013年的数据,美国FDA员工遍布在美国各个州,主要用于稽查假药,甚至也派出全球检察办公室,总共人数约1.3万人。同时,美国审评部门人数很强大,员工约4000人。

胡颖廉进一步补充说,美国FDA雇佣了数以千计的医学、化学和食品工程学博士作为技术支撑;执法人员则巡视于企业生产第一线,他们制服统一,甚至配有枪支等武器。

目前,按照中国的公务员体制,公务员分为综合管理、专业技术、行政执法三类。不过,业界一直在批评,综合管理人员在中国公务员队伍中所占比例太高,专业技术和行政执法人员被严重边缘化。

胡颖廉指出,人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在食药监部门内部同样存在。截至2012年底,全国食药监系统实际拥有行政综合管理人员5.68万人,但技术队伍仅有3.6余人,上述人员中拥有GMP、GSP等专业检查员资质的更少,不足1.5万人。

至于中国药品评审中心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在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医药企业界代表同样提出了批评。

事实上,现代化的监管要求依法透明、专业中立,往往需要更多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效的行政执法人员。但是,中国食药监部门的技术水平和执法能力还远远不足,其数量与综合管理人员出现“倒挂”现象。

在此背景下,本应该在监管中发挥主要作用的专业技术和行政执法人员,却被排斥到一个不太重要的地位。

胡颖廉就此指出,“监管部门公务员的人力配置需要重新架构与定位,不能完全按照传统行政部门的那一套来弄。”

建立“食药警察”

健康界了解到,除了人力结构不合理的问题,监管部门的职能运行同样存在问题。例如,尽管食药监部门都组建了稽查队伍,但其在执法过程中普遍存在“以罚代刑”现象,即用行政处罚替代刑事司法责任,很难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从而降低了违法成本。这就是食品监管部门一直存在的“行刑衔接”问题。

胡颖廉指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边界区分,一直是食药监执法中比较棘手的问题。刑法中有不同“要件”,根据行为是否满足“要件”,执法机关执行逮捕,并进行调查、侦查,这看上去似乎很简单。但是,现实当中,很多事件信息都是模糊的,还有一些千丝万缕的深层次问题,边界不大容易区分。

另外,在机构改革完成后,人力资源改革势必要启动。2014年4月初,食药监部门和公安部门发布消息,未来将建立“食药警察”,这引起一阵轩然大波。

设立“食药警察”并非“突发奇想”,各地早有探索。2010年1月,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成立下辖食品安全执法大队。2011年5月,辽宁省公安厅成立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2011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设立了食品药品案件侦查支队。

在胡颖廉看来,设立“食药警察”有两方面利好。一方面,刑事司法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打击是不分段的,可以全程执法,弥补了“分段监管”的弊端;另一方面,“食药警察”拥有人身和财产强制权,其直接办案有利于实现“行刑衔接”,可以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产生更强的震慑力。

是否会把市场管死?

2013年机构改革方案讨论时,媒体就曾披露,“食药警察”的设立已被上议事日程。当时,有人建议,仿照森林警察的模式,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内设警察局,该部门同时接受公安部业务指导。

然而,直到2014年,“食药警察”的设置才最终定案。

值得注意的是,“食药警察”的设置并不平静。在这一消息发布的同时,一些人就表示担心,食药警察的设置是否会专门增加一个部门和大量的编制。

对此,胡颖廉指出,在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专门抽出一大批编制来组建“食药警察”,可能性不会太大,这种设置未来更多是从机关内部来消化。

目前,食药执法人员分在两个部门,一类执法人员在食药系统,另一类执法人员在公安系统。药监部门有内设的稽查部门,总局下设稽查局,地方也有稽查分局,有些地方也有稽查大队。除了食药监部门的执法队伍,广东、重庆、辽宁等地都在公安治安支队里设立了食品药品大队。

因此,关于“食药警察”的设置,眼下最大的问题是设在何处。事实上,食药监和公安部两个部门还在协调:食药可能希望设在食药,公安肯定希望设在公安。

此外,在社会转型期,由于政法部门过去的一些陋习,民众对于设置新警种有顾虑,甚至连一些政府内部人士也有顾虑。有人提出疑问,“食药警察”新警种的设置是否把市场管死?

胡颖廉指出,“食药警察”是专业化监管的队伍,焦点在于食药,而不是警察,只不过他们拥有警察的身份和警察的权力而已。“食药警察是专业化的监管队伍,不同于传统的警察,绝对不要把它看成是强制力。”

他进一步指出,设置“食药警察”,目的不是用强制性的手段去管理市场。“在计划经济时代,恰是行政管理部门去事无巨细地干预市场。市场经济时代需要转变政府职能,引入“食药警察”符合现代化监管方向,让“食药警察”成为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者,提供良好的竞争环境,从而把市场搞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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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食药警察,起底,食药监,部门,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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