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天然保健品 制度应不断革新
所谓“天然保健品”是指除了成分明确的药品之外的一些天然的或未经深度加工的药品和补品。对于这一类保健品,各国卫生部门的监管措施各不一样,加拿大是第一个建立天然保健品监管办法的国家。
2004年,加拿大卫生部颁布了天然保健品监管办法,该办法将传统草药、菌类补品、矿物质和维生素、天热脂肪酸和氨基酸等超过四万种天然保健品纳入其中,将将其与药品、食物的概念区分开来,单独监管。一项针对该监管措施效果的调查发现,监管虽然有效,但仍需要较大改进,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不断完善产品资质审核和产品专利权保护机制;第二、监管产品生产流程,提高产品安全意识。
链接:http://www.healthpolicyjrnl.com/article/S0168-8510(13)00063-8/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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