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出台药品利润控制机制 严控药价

2013
03/13

+
分享
评论
能伟刚(编译) / 健康界
A-
A+
德国从2011年规定药品价格由其实际效用加一定利润构成。新药生产商应向联邦法定医疗保险基金协会提供新药与同类旧药相比的效用创新之处,二者协商确定新药的价格,真正实现效用定价。

德国过去实施的是药品自由定价机制,导致药品价格持续飙升,医疗费用居高不下。为控制药品价格,德国从2011年起开始实施药品市场重组法案,规定药品价格由其实际效用加一定利润构成。新药生产商应向联邦法定医疗保险基金协会(FASHIF)提供新药与同类旧药相比的效用创新之处,二者协商确定新药的价格,真正实现效用定价。专家指出,这种定价方式对德国乃至欧洲的药品市场都有巨大影响,可能是今后各发达国家药品定价方式转变的一个方向。该文章发表于近期的《卫生政策》【Health Policy. 2013 Mar;109(3):263-9】。

链接:http://www.ncbi.nlm.nih.gov/pubmed/?term=Structural+changes+in+the+German+pharmaceutical+market%3A+Price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本文为健康界原创,任何机构或个人未经授权均不得转载和使用,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关键词:
药价,严控,利润,药品,价格,新药,定价,德国

人点赞

收藏

人收藏

打赏

打赏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我有话说

0条评论

0/500

评论字数超出限制

表情
评论

为你推荐

相关文章

推荐课程


社群

  • 第九季擂台赛官方群 加入
  • 手术室精益管理联盟 加入
  • 健康界VIP专属优惠 加入
  • 健康界药学专业社群 加入
  • 医健企业伴飞计划 加入

精彩视频

您的申请提交成功

确定 取消
5秒后自动关闭

您已认证成功

您已认证成功,可享专属会员优惠,买1年送3个月!
开通会员,资料、课程、直播、报告等海量内容免费看!

忽略 去看看
×

打赏作者

认可我就打赏我~

1元 5元 10元 20元 50元 其它

打赏

打赏作者

认可我就打赏我~

×
打赏

扫描二维码

立即打赏给Ta吧!

温馨提示:仅支持微信支付!

已收到您的咨询诉求 我们会尽快联系您

添加微信客服 快速领取解决方案 您还可以去留言您想解决的问题
去留言
立即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