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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捷:艾滋病人在美国

原创 2012-12-01 15:07 章捷 / 健康界

2010年,美国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已超过110万。在美国,医生不能因为求诊病人是HIV/AIDS患者就拒绝为他们提供正当合理的治疗服务,除非该患者的病情超出医生专科能力的范畴。即便这样,医生也应该有责任把患者转诊到合适的医生手里。

2010年,美国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HIV) 感染者已超过110万;其中近1/5(18.1%)的人并不知道自己感染HIV;仅2009年就有17,774人死于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AIDS),即艾滋病,而全世界自确诊第一例艾滋病以来,美国艾滋病死亡人数已达619,400人。

早在80年代,由于人们对艾滋病的了解并不多,美国社会对HIV/AIDS人群的歧视非常厉害,他们往往会公开遭受到各种不公平待遇,如被房东驱逐,雇主解聘,学校拒收等;如今30年过去了,虽然人们对艾滋病并没有像当初那样谈“艾”色变,但社会对这个独特人群的羞辱和歧视却一直存在着。最近还有报道称,该人群在日常生活中遭受歧视的严重程度一点都不比30年前有所减轻。

联邦法阐述

美国有两项法律支持和保护HIV/AIDS患者免受歧视,一个是1973年的康复法(the Rehabilitation Act)第504条,它规定禁止接受联邦资助的医疗服务机构歧视HIV/AIDS患者;另一个是1990年的美国残疾人法案(the 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 ADA); 它的第2章列出条款指出,国家和地方的服务机构,即使它们没有接受联邦财政援助,也不能歧视HIV/AIDS患者,并规定各州和地方政府应给残障人士提供各项平等参与服务并获得利益活动的机会。在这里,HIV/AIDS患者被归类为残障人士,服务机构则包括医院、健康诊所、牙科诊所、社会服务机构、戒毒所和护理院等。

州法枚举

美国各州也有相应的地方法来约束对HIV/AIDS患者的歧视,比如加州有“公平就业和住房法 “(The California Fair Employment & Housing Act ,FEHA),禁止歧视身体或精神患有缺陷的人,并有一个组织叫HIV/AIDS法律服务联盟(HALSA), 它专门致力于为个人提供有关HIV/AIDS的法律服务,指导 HIV/AIDS患者如何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保护宗旨是患者如果保密得当就能免遭歧视。

它把患者的保密权利分成三种:1)在一般情况下,患者有权利不告诉任何人自己是HIV/AIDS病人,除非患者与他人进行未采取保护措施的性关系或者共用注射针头;2)在特定情况下,患者有权利阻止别人扩散自己有HIV/AIDS的消息,尤其是医护工作者和医疗保险公司的职员在未经患者允许的情况下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3)在大多数情况下,未经患者的许可,患者有权利不做与HIV/AIDS相关的测试,即使医生口头与患者沟通过,患者也有选择做与不做的权利,除非是征兵或者绿卡申请等少数情况。

案例介绍

医生不能因为求诊病人是HIV/AIDS患者就拒绝为他们提供正当合理的治疗服务,除非该患者的病情超出医生专科能力的范畴。即便这样,医生也应该有责任把患者转诊到合适的医生手里。已经证实的艾滋病传染途径主要有性接触传播,血液传播和母婴传播,其核心是通过性传播和血传播。对医生来说,在工作场所血传播会是个潜在的风险,尤其是外科医生在手术过程中经常会被利器扎破手套戳破手指,被血液溅到等,而法律又明文规定,医生不能因为仅仅害怕有被感染HIV的风险从而拒绝接受HIV/AIDS病人。

美国卫生与人类服务部 (U.S. Department of Health & Human Services, HHS)2009年公开报道了一个案例,一名拉丁裔男性,HIV感染者,联邦穷人医疗补助(Medicaid) 受益者,因膝盖受伤,到得克萨斯州奥斯丁的一个外科整形手术中心求医。该中心一周有200例的手术量,完全有能力给该患者进行手术治疗,但由于患者告诉医生自己是HIV感染者,接诊的外科医生认为,如果对患者进行膝关节/肌腱/骨重建手术,他担心手术中飞溅的血液有可能使他自己也感染HIV。也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这名外科医生就把病人转诊到200英里以外的另一名外科医生那里。

结果病人向HHS所属的民事权利办公室(Office of Civil Right, OCR) 投诉了这名医生,OCR调查员通过周密的审查后认为,奥斯汀的这名外科医生拒绝对这个拉丁裔的HIV患者进行膝关节手术,违反了联邦康复法的第504条例 ,即接受联邦财政援助的医疗机构必须为患者提供平等的医疗服务机会,不能歧视HIV/AIDS病人。而且,OCR调查员在作出裁定前,还专门请教了CDC和流行病学方面的专家。CDC的专家建议,执行有效的”通用注意事项 :医疗血液和体液的风险预防和管理准则“是解决问题的正当途径,一致认为奥斯汀的这名外科医生应当采取积极有效的手术预防措施,而不是拒绝对这名HIV感染者进行手术并转诊病人。

最终双方调停,案情的处理结果是,奥斯汀的整形外科医生同意他和他的同事将不会因为患者仅仅是HIV阳性而拒绝提供医疗服务,他们将在手术中心制定一个无歧视的新政策,所有医护人员接受全面的HIV/AIDS培训,落实患者的投诉程序,并承诺对未来接诊的HIV/AIDS病人会告诉他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向OCR提出投诉的渠道。

国家战略规划

目前美国每年新增的HIV感染者为56,000人,平均每9.5分钟就产生一位新的HIV感染者。由于医学治疗手段的提高,HIV感染者发病成为AIDS的时间延长,AIDS患者的存活率也大幅度提高,公众对HIV/AIDS的警惕性明显放松。从1995年44%的公众认为HIV/AIDS是个严重威胁生命健康的问题,到2009年关注的比例已降至6%,如果不采取果断措施,美国将面临非常严峻的挑战。为此,奥巴马政府在2010年颁布了美国国家HIV/AIDS的战略规划,它的愿景简单明了,即“美国将成为新的HIV感染罕见的国家,一旦发生了HIV感染,不论年龄,性别,种族,性取向,性别认同或社会经济地位,每个人将能够没有任何障碍地得到高品质和延长生命的医疗服务,且免受羞辱和歧视。”

虽然在美国,HIV/AIDS人群受到法律保护,但由于人们觉得感染了HIV会招来羞辱和害怕遭受歧视,因而会拒绝检查,暴露感染状况甚至不治疗。这种情况多出现在犯罪,失业率高,贫穷的弱势群体中,所以HIV感染的预防教育,公众的普遍认同和支持,社会机构的不推诿服务,各级政府部门政策法规的有效执行和监控等等,所有的这一切注定艾滋病的预防和病人的维权将会是任重而道远。

Sources:

1.CDC, HIV/AIDS Surveillance Report. 2010

2.HIV/AIDS Legal Services Alliance, HALSA, the City of Los Angeles Department on Disability, AIDS Coordinator's Office

3.National HIV/AIDS Strategy for the United States, July 2010

4.Office for Civil Rights, U.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 “Know the Rights that Protect Individuals with HIV and AIDS”

5.U.S. Department of Health & Human Services, HHS Press Release,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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