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小宝:民营医院强大后再转营利性
卫生部新出台的两项社会办医新政,究竟对民营医院意味着什么,中国健康界记者为此专访广西省贺州市广济医院总经理余小宝。余小宝对此给出了他的解读。
中国健康界:卫生部此次取消了2000年《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中“城镇个体诊所、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一般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规定。经营性质定位对社会办医影响多大?
余小宝:一个新建的民营医院刚开始肯定不适合定义为营利性医疗机构,虽然其创建之初有三年免税期,但三年时间不可能把医院运作成熟。由于市场的信任度不高、医保资质的限制等,会面临很多门槛,初创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很难生存下去,除非做专科,并且用不正规的手段。
允许社会办医自由选择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一个新成立的医疗机构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定义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这意味着容易争取到医保定点资质,还让老百姓的感觉它不是一家为了赚钱的医院,有利于医院做宣传。
当然,社会资本一定是要盈利的,当它变强大、实现盈利、能抵御市场风险时,再把它转型为营利性医疗机构,不会对自身造成太大的伤害,又有3年的免税期,这样机构就可以分红。我认为,该政策对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是个利好消息。
中国健康界:卫生部还将对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转变经营性质另行制定,你对此有何期待?
余小宝:我期待当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强大到足以抵御市场风险的时候,应该允许它变更为营利性医疗机构。社会资本长期投入,总需要有适当的回报。如果经营性质永远不能变更,就意味着投入永远得不到回报,这对社会资本来说是打击性的。逐利性是资本的本性,资本最终目的是追求盈利和回报,所以应该允许民营医院自由选择营利性或非营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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