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广“三明经验”,青岛市深化医改取得新成效

青岛卫生健康

近年来,青岛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谋改革、促发展、抓落实,在加快构建有序的就医和诊疗新格局、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一是加大三明医改经验推广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医改领导小组及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成员,市、10个区市均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其中一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由一位政府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在福建省三明市举办医改专题培训班,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改革方向和路径。加强部门协同,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职责,建立紧密型“点对点”卫生、医保等部门联络机制,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强督导考核,制发年度医改重点任务分工和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实施方案,建立任务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标准、时限要求,实行挂图作战,完善监测评价和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召开市医改领导小组会议、全市医改工作会议,部署推进重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加强医改宣传,2022年,青岛市医改工作先后30余次受《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网》等中央级媒体报道,135次受新媒体、省级媒体报道,持续保持全省16个地市第一名。

二是全面推进常态化集中带量采购。截至目前,纳入国家和山东省集采的427种药品和18大类医用耗材已全部在青岛市落地使用,平均降价53%,近三年为全市节约医药费用超26亿元。以人工关节置换手术为例,人工关节耗材集采中标产品价格平均下降82%,该病组的例均费用由集采前的41369元下降到目前的27132元,降幅达34.4%;例均个人负担额由19258元下降到10404元,降幅达46%。2022年,提高人工晶体等60多类高值耗材支付标准,进一步为患者减负5.4亿元。创新国谈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保障132万人次购买使用国谈药,医保报销11.4亿元。

三是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医疗服务价格补偿和动态调整机制。2022年动态调整899项医疗服务项目,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7项,支持医疗技术发展和临床应用,将76项中医适宜新技术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加大中医扶持力度。

四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进按DRG付费改革国家级试点工作,公立医院基本实现按DRG付费全覆盖,按DRG支付的医保基金占比达到80%以上。纳入DRG付费病例住院次均费用同比下降4.7%、个人负担金额同比下降12.3%,平均住院日同比下降0.61天。获批开展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省级试点,在全省率先实施县域医共体按人头总额付费、择日住院预住院等医保惠民改革。将24个中医优势病种,纳入按病种定额收付费范围,将19个病种纳入中医日间病房医保限额支付范围,全力助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五是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优化人才招聘模式,鼓励用人单位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公开招聘模式,全面拓宽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选才之路。全面落实编制备案管理、医院选人用人自主权和疫情防控期间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有关政策,打破不同经费形式的医疗单位之间人员交流的壁垒,优化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配置。强化高层次人才激励保障,共62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获聘二、三级岗,占全市获聘人员总数63%,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印发《青岛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4家医院推开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将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薪酬总量和医院领导人员薪酬挂钩,探索建立岗位薪酬制,人员支出占比提升至42%,初步建立起以知识价值为导向、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在公共卫生机构创新实施“一类保障,二类管理”绩效工资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