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药行业而言,电子处方能够打破信息壁垒,推动医疗机构处方规范外流,促进零售药店转向服务竞争,并助力流通环节的精准供给,有利于构建更高效、公平的用药服务生态。
医保电子处方是由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医师在诊疗活动中通过医院信息系统开具,经药师审核后形成的可存储、传输、重现的数字化用药凭证。它并非简单的 "纸质处方电子化",而是依托信息技术构建的规范化医疗文书体系,其核心基础与独特优势使其成为了替代纸质处方的必然趋势。
/01/解码电子处方:数字化时代的用药凭证新形态
电子处方的运行建立在三大核心基础之上。技术基础层面,依托医院信息系统(HIS系统)、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及加密认证技术,实现处方从开具到核销的全流程数字化;制度基础层面,以医保信息业务编码为统一标准,确立处方开具、审核、流转的规范化流程;身份认证层面,通过医保电子凭证完成患者身份核验与处方授权,保障信息安全。
电子处方流转流程涵盖了从处方生成、传输、审核到药品调配与购药结算等环节。

相较于传统纸质处方,电子处方的优势突出。在便捷性上,处方信息可在医疗机构、医保平台、零售药店间互联互通,患者凭医保码即可完成购药结算,无需携带实体处方;在安全性上,有效杜绝手写处方字迹模糊、涂改伪造等问题,并可确保药品名、用量等关键信息规范无误;在管理效能上,实现处方全程留痕可追溯,为医保基金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从源头遏制虚假处方、超量开药等违规行为。
/02/政策护航:电子处方从探索到普及的发展之路
我国电子处方的推广进程始终伴随着政策的精准引导,从早期的理念倡导到如今的强制规范,形成了循序渐进、层层深入的发展脉络。
2017年,处方外流的政策起点,国务院在《"十三五"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中明确提出,医疗机构应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并不得限制处方外流,为电子处方发展奠定基础;
2018年,《关于促进 "互联网 + 医疗健康" 发展的意见》出台,明确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和医疗物流配送等规范发展,为电子处方流转提供了平台支撑;
2022年,国家医保局发布《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电子处方中心技术规范》,指导各地依托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落地应用医保电子处方中心;
2023年,随着门诊统筹政策推进,《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将电子处方中心建设列为重点任务,加速了处方流转实际应用;
2024年,《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的发布标志着政策进入强制实施阶段,明确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所有 "双通道" 药品定点零售药店必须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处方,彻底告别纸质处方;
2025年,《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便民服务相关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规定了包含医保电子处方在内的4项医保便民服务接入方式、接入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和安全要求等,是医疗保障领域的首项国家标准,标志着我国医保标准化建设取得里程碑式突破。
在政策持续推动下,电子处方中心建设与流转应用加速落地,定点医药机构接入范围不断扩大,在便民购药、医保结算等场景的应用取得较大进展。
/03/全国贯通:31 省覆盖构建用药服务新格局
2024年到2025年,我国电子处方发展取得了快速发展。 2024年3月29日,《国家医疗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中提到,31个省份上线电子处方中心,18个省份上线电子票据应用;截至2025年7月,全国范围内,医保电子处方接入机构超过35万家,累计开方6300余万张。

不少省份也纷纷晒出了成绩单:
辽宁:积极推进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建设,截至2025年2月,全省1500余家定点医疗机构和13000余家定点零售药店接入医保电子处方中心。
天津:截至2024年11月,全市624家医疗机构1056家药店接入医保电子处方中心,一、二级机构接入率全国排名第一,药店接入率全国排名第二,三级机构接入率全国排名第四,整体接入率位居全国前列。
山东:截至2025年7月,全省共3898家定点医疗机构,21986家定点零售药店接入医保电子处方中心。通过医保电子处方流转累计发生结算金额83.92亿元,统筹支付55.04亿元。
江苏:截至3月,全省已有3647家定点医疗机构、13586家定点零售药店接入省电子处方中心,其中"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分别为489家、839家。全省已有41.2万人次通过电子处方流转购药,共流转电子处方43.9万张,结算金额14.7亿元,其中"双通道"药品结算金额14.3亿元。
广西:截至2025年3月,全区有3201家定点医药机构(其中定点医疗机构325家、定点零售药店2875家)接入广西医保电子处方中心,累计有17.11万张电子处方通过广西医保电子处方平台流转到药店购药。
新疆:截至2025年7月18日,接入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达9466家,完成结算电子处方74.3万笔,累计结算金额达到4.34亿元,其中医保报销金额3.53亿元。
重庆:2025年医保工作会议上,提及全市电子处方累计上传超63万个、结算4.2亿元。
江西:截至2025年4月,电子处方平台已覆盖4923家定点医药机构,累计上传医保电子处方157万张,结算金额8.2亿元。截至6月,已实现全省195万条电子处方信息流转,全省三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接入率分别达到了100%和97.92%,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接入率也达到了88.34%。
/04/品类扩围:部分地区覆盖范畴向更多品类延伸
随着电子处方中心和电子处方流转的逐渐完善与成熟,未来应用范围将逐渐扩大。
云南省昆明等地区应国家和省级要求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明确自2025年4月1日起,本统筹区慢性病患者在慢性病药店购买慢性病药品须通过电子处方,才能享受相应的医保报销,持纸质处方购买慢性病药品不能享受医保报销。
2024年12月,湖北省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以"双通道"药品为起点,逐步推进电子处方的扩面应用,要求门诊慢特病用药自2025年7月1日起,需通过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流转药品处方,不再接受纸质处方;使用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的药品自2025年11月1日起,需通过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流转药品处方,不再接受纸质处方。
2025年9月,四川省宜宾市调整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购药报销方式,明确自2025年11月1日起,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选择在市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并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的,须持有市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电子外配处方。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含异地定点互联网医院)的外配处方或市定点医疗机构未经电子处方中心流转的纸质外配处方在我市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不再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范围。
/05/结语
电子处方作为数字化用药凭证,通过技术、制度与身份认证支撑,给药事管理、医药流通带来便捷、安全与管理效能提升。如今,在政策的推动下,电子处方应用在全国范围内快速推进,切实增强了群众就医购药的获得感。未来,应用药品范围也将从"双通道"药品逐步向常见病、门慢特病等更多的药品延伸覆盖。
对医药行业而言,电子处方能够打破信息壁垒,推动医疗机构处方规范外流,促进零售药店转向服务竞争,并助力流通环节的精准供给,有利于构建更高效、公平的用药服务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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