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例质量评价工作持续开展,在促进医疗机构全面加强病历书写质量管理,提升全市病历内涵与首页填写质量的基础上,也必将成为强化基础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的有力抓手。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夯实医疗质量安全基础,根据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医疗机构重点病例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和《2023年度淄博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质控重点内容》的工作要求,9月19日,市病案管理质量控制中心与眼科专业质量控制中心联合调取8家医疗机构眼科归档病例在淄博市中心医院开展质量评价工作。
此次活动,联合抽调全市病例质量评价专家16人,其中质控2人,护理2人,药学2人,病案2人,眼科专业8人,对调取的16份眼科归档病例进行质控,病例范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8月30日出院,住院天数3-5天,病种为青光眼或玻璃体积血病例。病例评价以《山东省病历书写与管理基本规范(2020年版)》为标准,重点通过临床规范诊疗、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和病历质量管理、病案首页、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及护理文书7个维度对抽取病历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各专家根据自己的专业领域,认真对每份病历进行检查赋分。
病例质量评价工作持续开展,在促进医疗机构全面加强病历书写质量管理,提升全市病历内涵与首页填写质量的基础上,也必将成为强化基础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的有力抓手,推动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质量管理实效。
供稿:病案管理科 段聪哲
编辑:陈圆
审核: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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