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是这样,提出问题的药师属于基层医疗。之前并没有吸入制剂,而患者一直用160规格的!这个药这里之前是没有采购!因为今年医保政策变了,为了方便患者,才允许有了320这种药。
患者,56岁,男性,体重67kg,身高165cm,因“反复咳喘15年,再发加重8天”就诊。既往诊断:支气管哮喘
自诉每次发作,自行口服下列两种药物治好可以缓解,茶碱缓释片+地塞米松片;要求医生开具药品
医生予以拒绝,并开出了另外一种药物:布地奈德福莫特罗粉吸入剂(320ug:9ug)1支 1吸 bid
思考问题
病人觉得效果好,医生还要拒绝?
借着这个问题,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哮喘」的概况和合理用药。哮喘,就是「支气管哮喘」,比较全面的参考资料国内的有《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2020年版)》;国外的有《2023GINA全球哮喘处理和预防策略》。
定义:哮喘是由多种细胞以及细胞组分参与的慢性气道炎症性疾病,临床表现为反复发作的喘息、气急,伴或不伴胸闷或咳嗽等症状,同时伴有气道高反应性和可变的气流受限,随着病程延长可导致气道结构改变,即气道重塑。
诊断标准:
典型哮喘的临床症状和体征
1.反复发作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夜间及晨间多发,常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以及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运动等有关。
2.发作时及部分未控制的慢性持续性哮喘,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哮鸣音,呼气相延长。
3.上述症状和体征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
可变气流受限的客观检查
1.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FEV1增加>12%,且FEV1增加绝对值>200 ml :
2.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
3.呼气流量峰值( PEF)平均每日昼夜变异率210%:
符合上述症状和体征,同时具备气流受限客观检查中的任一条,并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气急、胸闷和咳嗽,可以诊断为哮喘。根据临床表现,哮喘可分为「急性发作期」「慢性持续期」和「临床控制期」。
根据《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评估及处理中国专家共识(2018 年)》:速效支气管舒张剂 SABA 为哮喘急性发作期最常见的首选药物。
根据《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2020 年版)》:SABA 是缓解轻至中度哮喘急性症状的首选药物。
根据《2023GINA全球哮喘处理和预防策略》:
目前,吸入沙丁胺醇是急性哮喘治疗常用的支气管扩张剂。对于轻度到中度的加重,反复吸入SABA(在第一个小时内每20分钟吸入4-10次)是实现气流限制快速逆转的有效方法(证据A)。
氨茶碱很便宜,但是「有效浓度」和「中毒浓度」很接近,理论上使用这个药物要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但实际工作中上没有几家医院有条件/有精力去做这件事,更重要的是一些乡镇医院,可能吸入装置的药物也并没有普及到位。总之,茶碱在指南中已经不是一线推荐用药,现在指南中推荐所有成人和青少年哮喘患者接受包含ICS的控制治疗。
——对于大剂量ICS+LABA 仍不能控制的慢性重度持续性哮喘,可以附加小剂量口服激素(OCS)维持治疗。
——对吸入ICS或ICS+LABA 仍未控制的哮喘患者,可加用缓释茶碱维持治疗。
用药教育很重要
今天「有一个药师牛血群」抛出了一个问题:信必可都保(布地奈德福莫特罗粉吸入剂 )以前使用160规格的,现在手里有320规格的,如果还是用160规格的用量,如何使用?是减少吸入次数吗?还是就必须用回160规格的?
原因是这样,提出问题的药师属于基层医疗。之前并没有吸入制剂,而患者一直用160规格的!这个药这里之前是没有采购!因为今年医保政策变了,为了方便患者,才允许有了320这种药。
各位药师如何看待:说说我的看法,首先这个吸入制剂说明书要求bid,迁就规格把bid改为qd,我个人觉得并不合适;其次福莫特罗虽然是LABA,维持时间也就12小时,像时间依赖性抗菌药,增加了单次剂量,但是T>MIC的时间没有保证,头孢呋辛1.5g q12h,能等于头孢呋辛3g qd吗?所以,我也回复了那个药师。
-完-
文|罗哲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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