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医生情商可以是要求,却不应成为标准!
投诉是患者的权利,如何处理才是关键!
不想浪费笔墨,大家还是自己看视频,了解一下大致情况:
完这则官方回复,我如同吃了个苍蝇,恶心!
说句实话,这种无厘头投诉,其实就是无理取闹,根本就不是什么维权,而是骨子里对医生人格尊严的践踏和蔑视。
当然,
投诉是患者的权利,如何处理才是关键!
我不知道这件事情最终如何判决,但是,从既往的经验来看,只要能息事宁人,医生的权益就很可能被牺牲。只管患者起诉,多是不管有理无理,都可能会杖责医生、平息患者了事。菊花残,满地伤。
好的规则会助长坏人做好事,不好的规则会促使好人做坏事。医患纠纷
处理结果,很大程度上决定医患纠纷的多寡。
因为人是趋利性的,只要有利自己的事情,都会尽量去做。
问题是,任何事情都有可能被反噬。这样下去,以后哪个医生还敢认真看病?
倘若病人万一看病后没钱娶媳妇,对治疗结果不满意,会不会要医院赔一个老婆?
救死扶伤变成了“包满意",那医院岂不成了洗浴中心?医生岂不成了会所小姐?
国外有篇学术文章,通过调查研究样本分析发现,满意度与病人死亡率成正比。也就是说,患者越满意,死亡率越高。各位,你品,你仔细品!重要的话说三遍!
医疗不是服务行业!
医疗的行业标准,一定要可重复,不能以个人喜好所左右,才能称之为标准。
比如说,一个医生做同一件事,有的患者就满意,有的就不满意。
这个事怎么评判?
我认为,
只要是医生所做的符合患者病情,无主观恶意,操作合乎规范,就应判定医生符合行业标准,主管部门就不应支持不满意的患者。
如果单纯以患者满意度决定医生执业标准,那只会让无厘头投诉和无理取闹越来越多,医者之心越来越伤!
当然,如果医生情商高的话,沟通水平超过谈判专家的话,患者的满意度肯定就高。但
提高医生情商可以是要求,却不应成为标准!
其实,类似的诉讼,取决于相关部门包括司法部门处理的方向。如果这个方向,是以“莫须有”的处理结果,那么,医生除了选择接受和离开,就没有其他的选择。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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