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医药领域反腐吹响 “冲锋号”!

2023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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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子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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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把此次反腐称为“史上最强”“前所未有”。   

7月28日,中央纪委召开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视频会议,在医药行业掀起了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反腐风暴,吹响了医药领域反腐“冲锋号”。此后,医药企业、医药代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等可谓是风声鹤唳,医药、医疗、医保等行业协会、学会、基金会组织的多场学术会议宣布停办或延期,医院内部开始自查,药企械企集中回应反腐问题,有人把此次反腐称为“史上最强”“前所未有”。   

医药领域的腐败问题不是什么新鲜事,也可谓是由来已久,早就被社会深恶痛绝,早就引起了高层的高度重视。我们简单回顾一下给社会留下深刻印象的几件事:  

■2005年哈尔滨天价医疗案。2005年6月1日,74岁离休教师翁文辉,被送进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重症监护室,67天时间里,住院费用139.7万元,平均每天2万多;根据医生要求,在院外购药400万元,合计花费550余万元,史称“天价医疗案”。  

■葛兰素史克(GSK)事件。2014年,知名跨国药企葛兰素史克(GSK)因行贿受贿被判处罚金30亿元,数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4年,当时被媒体称为中国医药领域反腐开出的最大罚单。  

■2018年长春长生假疫苗事件。2017年11月,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各一批次共计65万余支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被通报。2018年7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发现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行为。2018年8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央政治局为假药案专门开会可谓“史无前例”,创历史之最。包括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浈在内的6名中管干部受到处理。  

■2018年沈阳骗保案。2018年11月14日,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曝光沈阳于洪济华医院、沈阳友好肾病中医院骗取医保基金问题。自2017年以来先后以合法医院为掩护,通过中间人拉拢介绍虚假病人,采取制作虚假病志、进行虚假治疗等方式,骗取国家医保基金,已涉嫌诈骗犯罪。2018年11月21日,促使刚刚成立不久的国家医保局联合国家有关部委开展联合打击骗保行动,持续至今。  

这几个案件,是让医药领域无法忘记的,也是在社会大众视线无法消失的。其实,大大小小的医药领域腐败案件还有许多,仅2023年以来已经有160多位医院的书记院长被抓,如果把科主任、医务人员涉腐案件计算其中可能“不计其数”,吹响医药领域反腐冲锋号也就成为必然。

之所以要加大医药领域反腐力度,是因为:  

第一,加大医药领域的反腐力度是大势所趋。反腐败是党中央的一项重大决策和部署,“老虎苍蝇一起打”一直是党中央反腐的一个重大策略。党的十八大以后,各个领域都加大了反腐的力度,医药反腐也不例外,这也是医药领域反腐的大背景和大趋势,绝不是在搞什么运动。  

第二,集采的力度、范围和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扩大战果。为治理医药领域的腐败现象和行为,2018年5月国家医保局成立后,药品耗材领域实行的集采发挥了一定的作用,给医院和医药、耗材企业戴上了“紧箍咒”。但毕竟这项工作开展时间还不长,药品耗材种类繁多,目前集采的药品也只有333种,到“十四五末”国家层面计划集采品种将达到500种。不用说大三甲医院,就是县级医院的用药品种一般都在千种以上,目前仅300多种集采,对于医院的约束力是明显不够的,医疗设备目前国家还没有实行集采。所以药企和医院在药品、耗材、医疗设备等选购方面还是有很大自主权。  

第三,医药领域腐败行为有愈演愈烈之势。我国医药领域的采购和医生诊疗行为存在腐败,已经是这个行业公开的秘密了,必须加以遏制。今年以来已经有160多位医院主要负责人被有关部门带走,如果再把带走的副院长、科室主任和医务人员计算在内,可能会把国人吓倒。比方说,2023年1600万回扣案。2023年5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云南省普洱市人民医院院长杨文俊采购一台3520万元的直线加速器吃拿回扣1600万元,医院7名公职人员受贿400万元。在案件查办的强大震慑下,普洱市医疗系统上百名公职人员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上缴违纪违法所得共计5000余万元。2023年6月初,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介入导管室主任徐某被带走,近日有媒体曝光其个人涉案金额可能高达12亿元。如果此数据属实,可能又创一个“历史之最”,惊呆全世界。

第四,药价虚高违规销售已经是屡见不鲜。通过国家集采和国家谈判等手段,所涉及到的药品价格都有大幅下降,但是由于药品品种和医用耗材都有万种之多,所以我国药品耗材价格虚高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治理。医药企业在设定价格时就已经给医药代表、医药经销商和医务人员留出了腐败空间,“带金销售”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只不过是换了不同的“马甲”而已。最近媒体报道,有的医药企业年销售费用竟然占到营收的90%以上;近两年,云南景东县全县13个卫生院长、中医院长、县人民医院医学影像科主任等全部“中招倒下”,403人主动交待问题。2022年,一家企业推向市场的一款新药,据知情人透露,正常售价定价应该在150-200元左右,但直接定价超过800元。因为还要给将来集采留出降价的空间。  

第五,医院绩效考核中的经济利益导向不容忽视。在医药领域腐败中,药与医应该“各打50大板”,因为一个“巴掌”拍不响。医药领域“带金销售”、医疗领域“带金开方”同时存在。由于我国公立医院是二类事业单位,加之本应由财政保障的“那一小部分”在多数地方也不能正常保障,公立医院实际上是名副其实的“市场主体”。自筹自支、自负盈亏,财政保障不到位,致使一些医院为了生存发展“不得已而为之”。但无论如何,这都不是任何一家医院违法犯罪的理由。  

第六,医务人员“指尖上”的腐败行为不容忽视。自2005年哈尔滨天价医疗案之后,医药领域的腐败行为就广受关注。有些医生在开药、开检查单、开化验单的时候就在计算着自己的提成了。特别是有些医生即使基药、目录内药能治患者的病也不开,尽量选择提成比例高的其他药品。有的人甚至还为自己开脱:基药是基层用的药,不适用于大医院。真是好经也让歪嘴和尚念歪了。一些医生“无利不开药”,可谓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第七,通过反腐提高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百姓对医药领域腐败现象深恶痛绝,进一步加大反腐力度,是关键一步棋。药价虚高、行贿受贿、带金销售、带金开方等所有的代价,最后都会转嫁到患者和医保基金身上,过度用药、过度治疗、过度检查化验等还会给患者身体造成伤害。虽然国家政策规定的医保病人报销比例多在70%-90%之间,但平均报销比例多在55%左右。今年上半年,在帮助一家医院做运营管理体系建设、分析医生诊疗行为的时候发现,有的医生治疗的住院患者的医保报销比例甚至不到20%,基层群众的就医感觉和就医体验会是怎样的?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  

第八,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如果从资金的角度考虑,医药领域的腐败行为最后均要由医保基金、患者和财政资金来承担。目前我国103万多家医疗机构、60多万药店,多数为医保定点机构。以医院为例,70%左右的收入来源于医保基金。也就是,医药领域的腐败行为,绝大多数都要由医保基金来负担。我国老龄化程度越来越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年增多,无论是患者还是医保基金,都难承受其重。  

第九,有的相关领域的协(学)会违规行为不断。各级相关领域的协会学会注册的都是行业的社团组织,国家都有明确要求,也都有自己的宗旨和职责。但是,有的打着协(学)会的旗号,背后却与企业的利益捆绑在一起,为企业、为产品背书,给医药领域的腐败行为提供了更多机会和土壤。近年来,因违规受到处理的协会学会基金会屡见不鲜。最近诸多会议延期或停办,其中不乏中字头、国字头的国家一级协会学会基金会。  

为进一步加大对医药领域的腐败现象治理,建议:  

第一,医药领域反腐要打持久战。要充分认识到治理医药领域腐败行为的艰巨性、隐蔽性和长期性。因为,腐败现象已经成为医药领域的沉疴固疾,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的存量是巨大的,想法和行为是极其隐蔽的,绝非是一两个人、一两件事、一两家企业、一两家医院的问题,存量可能远超常人想象,所以绝非一朝一夕可毕其功于一役的。  

第二,在深化“体制”改革上下功夫。医改40多年,新一轮医改15个年头,但是真正体制性改革只有一次,就是2018年成立国家医保局,其他时候做的改革都是修修补补的管理型、技术型改革。特别是公立医院的改革和整个医疗卫生领域,还从未进行过“体制”改革。公立医院要真正实现“公立”,不仅由财政投资建设,还要由财政保障。如果不从体制上进行改革,医院就是100%的市场主体,完全自负盈亏,医生与医院利益是完全一致的,他们就得想尽一切办法增加收入,腐败行为就不可避免,最后由患者和医保来承担,伤害的是国家利益。古人云:以利治天下,天下皆小人,天下离心离得;以德治天下,天下皆君子,天下同德同心。医药领域尤其如此。

第三,要加强对医院采购行为的监管。最近潽耳市人民医院暴露出来的医疗设备采购案就非常说明问题,医院的采购几乎不受监管,院长拍板,相关人员同流合污,“三重一大”机制“失灵”,医院内的党委纪委集体“失效”。许多政策和机制都是有的,为何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值得深思。  

第四,要加强对医药企业销售行为的监管。十八大以来,医药领域治理力度逐渐加大,药品审批、一致性评价、集采、两票制等一系列重大政策出台,但医药企业的销售行为却没有从根本上去治理。我国已经进入到了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由过去的卖方市场转变成买方市场,需要对供给侧进行大幅度改革。应加大对医药企业的管理、治理力度,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制裁力度,这是社会发展到今天的必然选择。

第五,要改革集采手段加大集采力度。药品耗材的集采确实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工作计划,到2025年国家计划对500种药品集采,力度显然是不够的。因为,且不说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集采,集采500种药品,且目前集采覆盖333种药品,连县级医院的常用药品都没能覆盖。所以,建议国家层面在组织集采的同时,将药品、耗材、医疗设备等均纳入集采,将集采任务交由省级医保部门完成,加快集采步伐和力度。  

第六,要加大对诊疗行为的监管。国家医改政策好不好,药品耗材贵不贵,患者负担重不重,患者的就医体验好不好,最后都是由医生的诊疗行为决定的。以药占比为例,医生给患者开的药中,基药、国谈药品、医保目录内药品、目录外药品、自费药品等占比情况,以及耗材、检查检验情况,应定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在信息化如此发达的今天,获取这些数据已经易如反掌了。  

第七,“国考”排名需要进一步改革。自2018年国家层面对公立医院进行绩效考核以来,“国考”成绩只是在卫生系统内有限范围公布,并且公布的也只是一个简单排名,绝大多数医院并不清楚自己每一项得失分情况,甚至连名次都不知道,因为省市级卫生健康部门出现“梗阻”。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更是不清楚医院的实力排名,也就经常出现领导被忽悠的现象。应当从管理上加强对腐败的预防。  

第八,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行业协会学会基金会的监管。针对近年来发生的行业协会学会基金会等违规问题,进入8月份以来,多家协会学会基金会叫停相关会议,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社团组织的监管监督,凡是与医药企业等相关利益方合作应向主管部门先报备后执行,管住那些伸向企业的手。行业协会学会基金会应根据职责,真正服务好自己的会员。  

第九,行业治理和反腐败要实施穿透式检查和PDCA闭环管理。医药领域的链条较长,在进行体制改革的同时,需要针对重点企业、重点案件实行穿透式检查,出台行业治理政策,特别是医药领域的反腐败工作,要充分运用和建立计划(Plan)、执行(Do)、检查(Check)和处理(Action)等形成闭环管理,不断循环往复,进入螺旋式上升轨道,否则再好的政策也就成了废纸。  

第十,建立鼓励合规合法经营和奖惩机制。目前医药领域、医疗领域和学术会议等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主流是好的,其中也不乏正面典型。在纠错纠偏的同时,国家和相关部门还应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鼓励医药企业合法经营、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合规诊疗、相关协会学会合规办会等的奖惩机制,特别是对相关负责人的问效问责机制。  

(作者:医改界传媒/医院运营管理杂志主编  魏子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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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冲锋号,医药,反腐,集采,医保,药品,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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