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湖南公示了《部分药品价格纠偏及限价挂网企业申报结果》,涉及的价格纠偏品种均为国家集采之外的品种,极大程度补充了国家集采之外品种的控价效力。
7月28日,湖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省际药品价格联动挂网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同7月19日发布的意见稿相比,整体变化不大,对部分细节进行微调。
本次信息采集时间为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药品价格采集范围原则上不包含外省明确的集采中选价格、医保支付限价、企业自主报价。
需要注意的是,撤网后的价格仍然会进入采集范围:2022年年度价格联动时因企业自身原因放弃联动、以及截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主动申请撤销挂网资格的药品,不接受该药品申请参加年度联动挂网,其撤网后的挂网(交易)价格纳入2023年度省际药品价格联动挂网价格采集范围。
2023年数据迁移期间企业未确认药品,再次给予确认机会,若放弃联动,撤销其挂网,从其撤网之日起两年内不接受该药品再次申请挂网。
此外,《通知》明确主要通过药品属性分类,选取相应价格联动方式(详见图:2023联动规则)。
联动范围
《通知》明确,2023年省际药品价格联动范围是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上市且两年内无严重违法违约、失信行为,并已获得国家医保药品分类代码的药品,与去年发布的省际药品价格联动范围相比实际上是进一步扩大的。
与此同时,2022年联动范围外的相关情形有部分内容最终仍未在正式稿内出现,如截至2022年2月28日未维护医保药品分类代码暂停挂网的药品。
图:2023联动范围vs 2022联动范围
联动规则
总体来说,从2022年相关文件到2023年意见稿再到此次发布的正式稿,湖南省际药品价格联动规则整体变化不大,本次《通知》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做是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在2022价格联动规则基础上的进一步细化,新增了对于集采非中选药品联动规则描述,加强价格联动规则的完整性。
图:2023联动规则
此外尤其需要企业关注的一点是,本次联动挂网后,将对挂网药品价格进行全面梳理,对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质量层次下挂网价格差异较大药品(化学药品、生物制剂单位可比价超1.8倍,中成药日均费用超3倍)将进行价格纠偏。现阶段,价格纠偏已经成为解决药品价格虚高、整顿医药市场秩序的有效手段。《通知》透露出的湖南价格管理思路可以简单概括为控制价差(具体到明确倍数)+实际交易价联动。在控制价差方面,除湖南外,还有河北、山西等省也采取了类似思路。
去年2月,湖南公示了《部分药品价格纠偏及限价挂网企业申报结果》,涉及的价格纠偏品种均为国家集采之外的品种,极大程度补充了国家集采之外品种的控价效力。湖南再次发文开展价格联动,同时表示将启动价格纠偏,体现了湖南控价的决心。随着价格联动、价格纠偏等政策的推进,相关企业或将面临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报价困境,对企业报价策略的要求愈加严格。
编辑 | 拾一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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