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上,“和合”讲究的是种知己知彼前提下的“包容”,是相互的正性促进。
西医也开始讲“和合”
大家印象中,西医就是对抗,就是消炎,就是化疗,也因此,很多人对西医的治疗抵触。的确,西医曾经有那样的阶段,但是,也是在发生变化的。
我2008年出版《癌症只是慢性病》时写过:我发现,很多情况下癌细胞是走走停停的,甚至会回归到正常,这也是我在治疗时强调“和合”的原因,我的这个感觉,在最近出版的《自然》杂志上得到印证。
德国的研究人员发表的研究公报中称:部分癌细胞会“自我限制”,就是我说的“走走停停”,并不像以前认识的那样,会无休止一个劲儿地增长,其中一个关键性的机理,是它会产生一对能起到相互抑制作用的蛋白。
这一新的发现,既为癌症治疗带来了新方向,同时也很好地解释为什么很多情况下,不采取手术、化疗、放疗这种杀戮性的措施,癌肿也会自行缩小乃至消失,我想这会使今后的西医治疗,改变过去仅仅依赖杀戮性措施的老路子,也开始讲“和合”了。
我们现在看病,有很多“规范”或“指南”,看似规范,其实存在很多问题,因为每个人的病情不一样,1000个肺癌患者中,至少几百种亚类型,用一条线去规范它,就像规定中国人只能穿38码的鞋。
医疗只是手段
我有个胰腺癌的老病人,多次跟我说,他和北京的一些大医院的医生都很熟,他到外科去,外科医生告诉他:你千万别化疗,没用的!到化疗科,那里的医师说:他们(指外科及放疗)的方法不能解决问题,你必须且只能化疗。而放疗科则说:他们都是胡说,不会有结果的,还是放疗最可靠……这些医生时不时地又都排斥中医药——这就是不“和合”!这就涉及到医疗的确切性质了。
医疗只是一门实用技术,是种手段。技术的评价标准和科学不一样,科学求真,技术讲有用、有效解决问题,在有效基础上,强调简、便、廉,因此,在诊疗技术领域相互排斥,是非常不应该的。
“和合”的前提是包容
我从来不排斥西医的疗法,也不排斥他人的思路,但我有个前提:这个方法应该对病人有利,有一定的循征学依据,至少,机理上说得通,而不是瞎掰、胡诌。
比如,胰腺癌的治疗,如果是单纯的,肝内没有转移,我就很不主张化疗,因为循征医学表明:化疗对胰腺癌患者本身没有多少益处。但如果是淋巴瘤患者,我肯定支持他化疗,因为,这个化疗已经证明是有价值的。
临床上,“和合”讲究的是种知己知彼前提下的“包容”,是相互的正性促进,有的中医会说:“你化疗过了,破气了,我就不给你治疗了!”这不对,化疗就是种方法,像淋巴瘤、小细胞肺癌等,化疗效果是相当不错的,无非是强调该用时应该用,不该用时,别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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